外勞權益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挖掘到下列精選懶人包

外勞權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畢成寫的 【最完善重點整理】2023全新「細說」初考五等:最新公民 和張烽益,孫友聯,洪敬舒,黃怡翎,李健鴻,王兆慶,楊書瑋等的 公平經濟新藍圖:2016勞動政策白皮書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外籍勞工在臺工作須知 - 移民署也說明:1. 您在臺工作如有權益遭受違法侵害之疑慮,請您善加利用勞委會提供之管道尋求協. 助;如變相以行蹤不明之非法身份潛藏在社會角落打工,容易受到非法雇主或非法. 仲介操控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宏典文化 和台灣勞工陣線所出版 。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 莊正中所指導 謝孟廷的 缺權的專業助人者―公部門約聘僱社會工作者的勞動經驗和勞動權益之詮釋 (2021),提出外勞權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充權、社會工作者、約聘僱人員、勞動經驗、勞動權益。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碩士在職專班 劉兆隆所指導 王智彥的 就業服務法政策制定過程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就業服務法、政策制定過程、政策參與者、外籍移工、深度訪談的重點而找出了 外勞權益的解答。

最後網站沈柏亘/外國人在台工作權益差很大白領是人才,藍領人權呢則補充:台灣自詡為多元開放的國家,面對「非專業工作」移工,卻存在著歧視。即便我們有再強烈的政策理由給予白領優待,都沒有任何理由剝奪藍領移工的權益,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外勞權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最完善重點整理】2023全新「細說」初考五等:最新公民

為了解決外勞權益的問題,作者畢成 這樣論述:

  ★最完善重點整理:2023全新大改版。與時俱進、不斷更新,幫您穩固九成以上分數!★     感謝批踢踢、Dcard鄉民推薦本書:     宏典公民確實讓我覺得有掌握到重點,也有很多比較圖表來幫助理解和建立觀念。把這本讀通真的就可以掌握住90%以上的分數了……。     指考和國考公民內容差很多,尤其是法律科。 國考的難度難太多了,高中公民書只能應付60%國考內容。國考公民宏典寫最好,你如果買宏典的初等公民涵蓋98%考試範圍......。     「全新重點+法令修訂+重大時事+最新試題」四大補強要點完整導入。並針對最讓考生傷腦筋、但近年出題數卻逐年增加的第四篇「生產、分配與消費」,特別

加強「圖表」以及「範例」輔助學習,即使是經濟學新手也可輕鬆讀懂。全書內容完整而精要,編排清楚有條理......「讀得下去、記得起來」,助您穩穩答對9成以上題目!     ★2023全書大改版四大要點★     1. 最新命題重點完整導入:如破窗效應、社會企業(第三部門)、社會階層理論中之成就地位論/人力資本論、布迪厄四種不同形式資本、不分性別廁所(尊重跨性別者如廁選擇)、我國現行各項原住民族優惠措施/政策整理、民主政治之「國民主權」原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更名為「懲戒法院」、「移送法辦」之意義、防衛性民主、外勞在台權益保障整理、民法之所有權絕對原則/所有權社會化原則、行政補償(COVID-19時

事議題)、生物多樣性[意義/範圍/實踐]、氣候變遷相關會議共識、綠色廠房/企業社會責任CSR…..以及更多。     2. 讀到最新、最重要的法規:諸如《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國籍法》、《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法院組織法》、《入出國及移民法》……等。     3. 最新試題按章節落點收錄:讀完重點立即測試最新試題,答錯者回頭標記課文重點,學習成效即刻檢視。     4. 精簡篇幅-跟不重要的內容說再見:將較為過時、再考可能性過低之內容刪除。全書每一字、每一句、每一張整理圖表都與實際考情緊密相關;要唸就唸「真正會考的重點」,不浪費你

寶貴的時間。     ★最新年度考題趨勢評析★     第一篇:個人、家庭、社會與文化     必要準備重點:   (1) 米德自我發展理論:重要他人與概括化他人(近年頻出)、參考團體。佛洛依德自我形成理論-本我、自我、超我的判斷。   (2) 艾瑞克森社會人格發展(心理社會發展)理論:最常考「青少年時期」。   (3) 臺灣最常見家庭型態-小家庭/核心家庭/夫妻家庭。   (4) 公共利益衡量標準:三大學說的核心主張(重要!極為頻出)。   (5) 增進公共利益的難題:共有財悲歌、搭便車問題、鄰避效應、社會資本不足(年年出題,第一篇Top.1重點!)。   (6) 團體:常考題型包

括1.各種團體分類(最愛考「非營利組織」)、2.財團法人&社團法人之差異。今年考了有關「志願團體」的內容,本版特別增加要點整理。特別留意近年題型出現有關「非營利組織、非政府組織、第三部門」的比較,屬於比較細、容易混淆的內容,新版內容有加強說明,請讀者切勿錯過。最後,切記非營利組織與第三部門「可以有營利活動」,此亦為近年頻出主題之一。   (7) 公民參與:公共政策運作順序、倡議、參與式預算制度。   (8) 媒體識讀:第四權、新聞自由權與媒體近用權、媒體公共角色(注意「守門人」的概念)、閱聽人與媒體本身之反思。   (9) 社會階層化理論:「衝突論」最頻出(留意「階級再製」),其

次為功能論;「文化資本」不平等造成社會階層;布迪厄四種形式資本;社會流動。   (10) 性別平等(常考專有名詞):性別的分類、異性戀霸權、性別標籤、性別刻板印象、性別歧視、性別主流化、性別多元化、性騷擾、性別偏見;另注意「性平三法」各自適用的範圍。   (11) 各種文化形式:次文化與主流文化的關係、精緻文化、大眾文化、流行文化(最頻出)。   (12) 文化交流(常考專有名詞):涵化、雜揉、文化衝突、文化位階。   (13) 多元文化:多元文化的內涵、我族中心主義V.S.文化相對論、各項多元文化政策、我國原住民政策整理。   (14) 全球化與反全球化、全球在地化與在地全球化的比

較。     第二篇:國家、政府與政治     必要準備重點:   (1) 國家:組成要素中之「主權(最高性&獨立性)」、國家的目的、國體與政體,我國現行國籍制度(國籍法第2條頻出)、國家統治正當性。   (2) 民主政治:民主理論〔最常考經驗民主理論與審議民主理論(摒除多數決)、其次為多元參與民主理論〕、民主政治特色(責任政治最頻出)、民主政治與「社會資本」。   (3) 民主國家之政府體制:內閣制、總統制、雙首長制、政府與國家的比較(年年出題,重點中的重點!)。   (4) 我國中央政府體制:總統解散立法院之權、總統之彈劾與罷免、行政院之副署權(近年極頻出!)、行政院與立法院

之責任關係與覆議案及不信任投票、立法院之「人事同意權」行使對象。另留意近年考題非常愛考「監察院」對公務人員之懲處權(最常考彈劾權)。   (5) 我國文官制度:政務官與事務官之比較(重要常考!)、政務官與事務官之混合使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6) 地方政府組織與功能:地方自治層級(相當頻出的考點、尤其是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7) 選舉(年年出題,第二篇Top.1重點!):選舉四大原則、選舉人與被選舉人之資格、多數決與比例代表制、單一選區與複數選區、絕對多數與相對多數、一輪投票與二輪投票、各級民意代表選舉方式(特別留意「不分區立委計算方式」、「原住民立委選舉方式」)、

婦女保障名額之規定、杜瓦傑法則(三大規律)、杭廷頓之「雙翻轉測驗」、公民投票(常考提案人、適用/不適用事項、公民投票權資格、提案及連署人數門檻。)、選舉之法律規範。   (8) 政黨與利益團體:政黨的功能、政黨與利益團體之比較。   (9) 意識形態:左派與右派、自由主義、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之比較、第三條路。   (10) 國際組織:我國為會員之國際組織、世界貿易組織WTO、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APEC、自由貿易協定FTA。     第三篇:民主與法治     必要準備重點:   (1) 憲法:憲政主義、防衛性民主、大法官與我國釋憲制度/審理流程(重要!年年頻出)、我國七次修憲要點、憲

法增修條文(最頻出者為第2、3條、以及五院首長產生方式、行政立法間之信任制度)。   (2) 法律的基本觀念:凱爾森法位階理論、中央法規標準法常考條文(留意:「條例」與「地方自治條例」法律位階不同!)、我國法律之制定(三讀)與修正、何人具「法律提案權」。   (3) 人民權利與義務:平等權(憲法第7條)、自由權(常考人身、居住遷徙、集會結社自由、注意108年公布施行之《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使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受益權(常考經濟)、權利之保障(列舉與概括)、人權觀念的演進(留意「社會權」概念頻出)、權利的限制(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另特別注意近年常出現的

主題:我國憲法與法律對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涵蓋外國人(包括外勞)」此一概念(注意近年考題非常愛考「外勞權益保障」此一主題,本版已為讀者做好整理表格!)。   (4) 民法與生活(公民出題數NO.1單元):民法主要原則(如物權法定原則/所有權絕對原則/所有權社會化原則)、行為能力類型、消滅時效制度、阻卻違法事由、發生債之四大原因、契約自治原則與限制(近年極頻出!)、智慧財產權(重要頻出!留意著作權之「合理使用」範圍)、結婚與離婚之規定、近親結婚之限制、婚約解除事由、夫妻財產制、親子關係發生原因(最愛考婚生/非婚生子女、認領、收養)、繼承順序、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遺囑種類與要件、應繼分與特留分之

規定。   (5) 刑法與生活:刑罰的目的(應報/預防/綜合)、刑法之「責任原則」(近年新考點)、罪刑法定主義(包括其衍生出的其他刑法原則)、犯罪成立要件(注意「故意」與「過失」之差異與刑事責任)、阻卻違法事由、責任能力、刑期無刑、主刑與從刑、微罪不舉(不起訴與緩起訴)、「現行犯」之認定、被告與被害人人權之保障(近年極頻出!)、「酒駕」之法律責任。   (6) 行政法與生活:依法行政原則、比例原則、信賴保護原則、誠實信用原則、行政行為架構、行政程序基本原則(留意公務人員利益迴避)、行政制裁方式與行政契約類型(近年新考點)、另注意配合時事(COVID-19)而出現的「行政補償」主題。   

(7) 權利救濟(極重要單元!):調解/仲裁/和解之比較整理(適用範圍、效力、訴訟外/上和解…重要頻出!)、訴訟程序(職權主義與當事人主義)、司法二元訴訟制度、審級制度、刑事訴訟主要程序與負責人、法官/檢察官之主要職責(重要常考!特別注意「交保或羈押≠有罪→僅為犯罪嫌疑人」)、無罪推定原則、不告不理&一事不再理原則、偵查不公開原則、訴訟專有名詞意義釐清(公訴、自訴、告訴、告發、上訴、申訴-重要常考!)、對法院裁判不符之救濟方式、行政救濟三大途徑之意義(留意?「交通裁決案件」無須經訴願程序、?「稅捐爭議案件」須先申請復查)、提起行政訴訟之時機、行政訴訟的種類、提起國家賠償之時機(留意國賠

法108年有部分修法)、校園權利救濟(留意大法官釋憲第684號內容)。   (8) 生活法律常識:《勞動基準法》有關最低工資與最高工時之規定已於111年再度上調。並請讀者注意107~108年期間該部法規大幅修訂之條文,本書亦特別為讀者整理修法前後比較表,幫助讀者快速比較,釐清修法前後差異。   而各部法規中,又以《家庭暴力防治法》與《社會秩序維護法》最為頻出,其次為《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四篇:生產、分配與消費     必要準備重點:   (1) 機會成本(作為經濟成本之應用→極常出計算題!)與比較利益。   (2) 市場機能(一隻看不見的手)。   (3) 需求:需求法則、需

求曲線之移動、影響需求曲線變動之因素(最常考商品價格、替代品與互補品、正常財與劣等財)、需求法則之例外(季芬財與炫耀財)。   (4) 供給:供給法則、供給曲線之移動、影響供給曲線移動之因素(最常考商品價格、替代品與互補品)。   (5) 市場均衡:均衡價格、供不應求與供過於求、需求與供給變動對市場均衡之影響(供需圖形重要,極為頻出!)、消費者剩餘與生產者剩餘及社會總剩餘。   (6) 生產:生產要素之流動(家計單位&廠商)、四大生產要素之內涵、生產可能曲線(曲線型態代表意義、各種曲線型態)、成本與利潤之計算、經濟發展要素(最常考社會資本與人力資本,近年則考了企業才能與政府效能)

、國際貿易對進出口社會福利之影響。   (7) 外匯與貿易:升值與貶值的概念、匯率變動對日常生活的影響(重要!最常考進出口)、主要貿易障礙(最常考「關稅」、近年考了「進口配額」)、近年另曾考出「貿易條件」與「貿易下進出口國福利變動」的題型。   (8) 消費者權益:《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之關係)》與《公平交易法(監督廠商)》重要常考條文〔留意有關七天猶豫期(實體店面消費不適用)與消費者「解除權」、定型化契約、無過失責任、獨占、結合行為、聯合行為之名詞定義,另「不公平競爭」態樣近年頻出!〕。   (9) 市場失靈:資訊不對稱、外部性、寇斯定理。   (10) 永續發展(11

0-111年大量出題):永續發展概念、氣候變遷相關會議共識、「生物多樣性」之意義 / 範圍 / 實踐、綠色消費、綠色廠房、企業社會責任CSR。   (11) 總體經濟(年年出題,第四篇Top.1重點!):GDP(定義與限制)、GDP與GNI(GNP)的差異、通貨膨脹/緊縮之影響(所得重分配、皮鞋成本、菜單成本;另注意「通貨緊縮」反而可能在未來逐漸增加出題)、失業者之定義與失業率/勞動參與率之計算、主要失業種類、痛苦指數、總體經濟政策(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愈來愈頻出!)、貨幣供給量之定義與內涵、凱因斯流動性偏好貨幣需求理論。   (12) 政府之職能:不同職能政府之角色(最常考守夜者與全能政

府)、公共財與私有財之區分方式與典型(重要極頻出!)、外部性〔定義、政府解決外部性(將外部性內部化)之處理方式→特別留意價格上/下限政策〕、租稅種類與典型(最常考所得稅、銷售稅、財產稅)、課稅原則(最常考受益原則、量能原則)、政府支出(最常考移轉性支出)。     公民這科在近年之所以被考生戲稱為「大魔王」,最主要的原因無他,就是因為公民的命題範圍「包山包海」,相對其他考試科目,命題委員很容易在題型上做變化;再加上收錄時事與各種比較、找碴題型,真的讓考生相當頭痛!而在這樣變化如此大的命題趨勢下,選擇一本內容與時俱進,不斷更新的考試書,真的會對考生分數產生決定性的影響!本次2023全新改版之「初

等/五等 最新公民」除針對近年考題重點做全文內容之精要調整→將許多筆者認為較不合時宜、出題可能性低的內容刪除。當然也不忘再增加收錄考生最喜歡的「比較表」,藉此協助考生應付「比較題型」!此外,為了提升讀者的學習效率,本書仍然維持「雙色編印」搭配大量的「概念圖解」及「比較整理表」;幫助考生讓大腦經常保持在最佳學習狀態,更能集中注意力在真正的主題重點→記得清楚、記得牢。可說是一次「盡心盡力」、「誠意滿滿」的升級改版!最後當然希望讀者能善加利用本書,考取理想公職。

外勞權益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台北市15歲以上勞動人口截至104年6月底231萬2千人,而外籍勞工人數約為4萬3,872人,照比例而言,外勞的人數比不到1.9%,但李建昌議員調閱近幾年北市『勞資爭議』案件總數,104年9月底總件數3800件其中1058件就由外勞佔去,將近三成!

李建昌議員在此提出具體建議,希望賴局長能夠更有效地保障外勞權益:
(一) 善用多元的網路媒介或是實體廣告(如:電影院、捷運及公車燈箱),加強對本國(市)人的政令宣導,如何更友善地對待外籍勞工、朋友。
(二) 在眾多有外勞朋友群眾的地點如台北車站、228公園、花博公園周 邊,嘗試與多元的NGO團體結合,有系統性地為外籍勞工提供服務。
(三) 針對外勞勞資爭議案件做出通盤檢討、案例分析,了解原因何在可 適時去防堵同樣的問題重複產生!

缺權的專業助人者―公部門約聘僱社會工作者的勞動經驗和勞動權益之詮釋

為了解決外勞權益的問題,作者謝孟廷 這樣論述:

隨著社會福利服務的需求量與日俱增,公部門普遍採取約聘僱的方式聘用不具「公務人員」身份的社會工作者,以解決現今政府部門社會工作者人力不足的問題。然而,該作法同時也衍伸出社會工作者的勞動權益問題,在缺乏專屬法源的依據上,以致無法獲得合理的工作權保障。因此,本研究檢視公部門之勞動場域,旨在了解約聘僱社會工作者對於其勞動處境的感受與期待,並透過充權理論觀點詮釋當前公部門場域中所隱藏的權力關係。 本研究採取質性研究典範,並透過深度訪談法進行資料蒐集,共訪談七位公部門約聘社會工作者,並透過他們的自身經驗敘述,歸納彙整出以下研究發現:一、影響社會工作者投身於公部門的因素包含:實習經驗、薪資條

件、對公部門的憧憬、較完善體制以及較高的自由度。二、公部門約聘社會工作者對其勞動處境的詮釋如下:第一,於勞動場域中所感受的無力感,其來源包含合作網絡間的負向經驗以及公部門場域下的權力不對等;第二,一年一聘的機制具有去蕪存菁、提升服務品質的效益;第三,聘僱契約隱藏著一方有權一方無權的零合關係,對於約聘社會工作者具有負面影響;第四,缺乏專法保障社會工作者被資遣後的權益;第五,工作場域存在著一國多制的勞動條件,且部分單位出現違法情事。三、約聘社會工作者對於勞動權益的期待如下:第一,應給予約聘僱人員專法保障,確保其工作權;第二,勞動條件應全國一致,避免一國多制的情形。 綜合以上,本研究依據研究發

現提出五項實務建議如下:第一,應設立專法,保障約聘僱社會工作者勞動權益;第二,於契約中註明各項勞動條件之法源依據,避免資訊不對等;第三:不續聘應提前告知社會工作者,保障其工作權;第四,政府單位應落實相關法律規定,並改善違法情事;第五,持續勞權教育的紮根,提升社會工作者勞權意識。

公平經濟新藍圖:2016勞動政策白皮書

為了解決外勞權益的問題,作者張烽益,孫友聯,洪敬舒,黃怡翎,李健鴻,王兆慶,楊書瑋等 這樣論述:

  近二十年來政府拼經濟的思維,雖然經過政黨輪替,但經濟發展的論述和政策始終圍繞在新自由主義架構下打轉,而幾近神話般迷信自由化和彈性化為經濟發展的萬靈丹,卻無視這些不當政策災難性的侵蝕社會公平性。面對新舊問題的交織,如何提出更符合當前社會需求的新勞動政策,成為台灣下一個階段發展重要的使命。台灣必須以「公平經濟」為方向的勞動政策藍圖發展,才能徹底翻轉長工時、低工資創造國家競爭力,並在減稅、彈性化及自由化創造經濟成長的大夢中醒來,才能讓台灣社會擺脫血汗經濟的泥沼。   「建構「公平經濟」新思維」   讓經濟成長果實的分配更加公平正義,不再被少數人壟斷。過去幾十年來,我們已經

讓新自由主義毫無條件的實驗,證明減稅拼經濟只是一場跨政黨和跨世紀的騙局,非但沒有帶來說好的幸福,得到的卻是國家財政困窘、貧富差距拉大、工作貧窮擴散,以及勞工過勞謀生的苦果。   「重新打造集體與個體勞動法令」   無論是悠關勞工團結權的集體勞動法體系,或是直接對勞工權益保護的個別勞動法保護,都有許多缺陷和不足應立即修訂補正。勞基法適用範圍、基本勞動條件、歧視禁止和就業平等、非典型就業、外勞權益等的確實保障。而勞工在面對職場新風險,勞工保險、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的全面納保,以及職災保險單獨立法,亦將是下一個階段政府應優先完成的工作。   「啟動殘破社會福利的重建工程」   透過租稅制度的改

革,重建社會福利制度,除年金體系的徹底翻修之外,透過托育、長照及社會住宅等公共服務的提供,避免勞工在過度商品化的市場中被二度剝削,才能有效的減輕勞工生活壓力。尤其,台灣人口結構激烈變遷所衍生的問題,將嚴重衝擊社會、經濟和勞動力政策,也是未來政府必須要面對的嚴酷挑戰。

就業服務法政策制定過程之研究

為了解決外勞權益的問題,作者王智彥 這樣論述:

一九九二年,我國政府公佈並實行了《就業服務法》,除了保障我國國民的就業環境外,也同時將外籍移工的引進建立了法制化的基礎,為當時正因產業結構轉型而缺工所苦的國內產業帶來了大量且廉價的基層勞動力。從公告實行至今三十年來,我國的就業環境陸續經歷過經濟產業轉型、產業外移、經濟全球化、全球性景氣衝擊、人口結構老化、科技及人工智慧發展以及近年來傳染性疾病全球大流行等風險與衝擊,就業市場的樣貌已產生極大的變化,因此《就業服務法》也經歷過多次修法沿革,除了配合落實政府的各項政策措施,也反映出國家整體政策與世界的接軌。本研究主要探討就業服務法的政策制訂過程,除檢視歷年的法規修正及沿革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並參酌

以不同角度之政策參與者的看法。訪談對象則以彰化縣地區的中小企業雇主為主,輔以國際人力資源仲介業者以及非政府組織等社運人士,研究方法採深度訪談的質性研究方式,期能得到受訪者最完整的政策感受,並希望藉由此研究結果能提供我國政府在未來修法的方向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