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可以當管理員嗎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挖掘到下列精選懶人包

住戶可以當管理員嗎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寫的 不只是房子:社會住宅城市生活新關係 和unknow的 不只是房子:社會住宅城市生活新關係【博客來獨家贈品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小区大事|村民当“管家”,安置小区有了物业 - 湖南在线- 华声在线也說明:黎托安置小区建成有近20年,房屋27栋,常住户超500户。 ... 物业公司员工都是小区居民,安保员、保洁员、管理员加起来共有13人。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左岸文化 和左岸文化所出版 。

最後網站為什麼社區需要物業公司協助管理?可以選擇聘用總幹事就好嗎?則補充:管委會成員本身也是住戶,皆為無給職之工作,不可能每天都投入大量時間來執行社區行政事務。另外管委會每年改選,剛上任的委員也很難快速了解社區情況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住戶可以當管理員嗎,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不只是房子:社會住宅城市生活新關係

為了解決住戶可以當管理員嗎的問題,作者 這樣論述:

★ ★ ★ 認識臺灣社會住宅的首選入門讀物 ★ ★ ★ 附錄社會住宅資訊圖解,掌握社會住宅關鍵知識、深入了解社會住宅 社會住宅能做的,遠比提供一個便宜的殼多更多, 不只是居住政策,更是社會合作、共享價值的社會實驗。   公部門與民間倡議團體,如何共同發動一場關於居住的社會實驗   都市規劃者x市政府住宅部門xNGO共同策劃,紀錄耗時11年的臺灣社會住宅運動   ▋為什麼我們需要社會住宅?   多年來以都市經濟發展為首的價值導向,造成住宅資源過度炒作、房價租金不斷創新高。即使過去的住宅政策提供了平價住宅、整建住宅與國民住宅,也都無法有效緩解都市居住的高成本。直到社會住宅的出現,以只租不

售、合理租金、弱勢優先為原則翻轉既有的住宅體制,將照顧社會弱勢、資源重分配納入都市規劃的政策發展方向。   社會住宅的誕生,回應了我們「居住權不應視為個人的責任,而是生而為人的權力」。   ▋什麼才是好社宅?   社會住宅除了合理租金、免於歧視、好居住品質之外,也是都市整體發展的一部分,例如:建築設計與鄰里融合,增加硬體公共服務設施(如長照、托嬰),同時發展軟體配套機制,從「共同生活」的角度出發,試圖照顧到社會各階層的的生活需求。   社會住宅不是孤島,應該回應社會需求與挑戰,讓人們住得起、住得好、有溫度的「生活」在一起。   ▋為什麼社會住宅不是居住正義的全部,卻可能成為住宅政策的領

頭羊?   居住正義的願景是讓每個人擁有多元且可負擔的居住「選擇」。   想要買房、買得起房的人,能在政策監管下以合理價格購屋;想要租房的人,能有穩定的租期租金保障;買不起也租不到的人,能住進社會住宅得到庇護與支持;不喜歡市場上的物件,也能以合作住宅打造屬於自己的最適解!   政府以社會住宅為首,為居住市場提供新的選項,讓我們看見社會住宅裡發展的新居住生活,藉此鬆動舊有思維,破除「居住」=「購屋」的邏輯,區分「居住權」與「所有權」的差異,帶領我們開始思考所謂「好居住」之於我們每一個人的真正意義。   唯有社會真確地了解與體認這些新的居住價值,「住者適其屋」的盼望才有被落實的可能。   新

一波的社會住宅思潮已經不只是蓋房子給人住,   更從「要不要蓋」的思考方向轉為「要如何經營理想生活」,   深入到「經營管理」,涵蓋制度層面。   臺灣社宅的現況是什麼呢?   本書將打開社會住宅的大門,帶你一窺在臺北生活的一群人,   面對著環境與社會的挑戰,如何經營理想生活。   2022年是臺灣社會住宅運動十一週年,本書以平實的採訪紀錄,帶你從社會住宅的真實故事中,看見目前的成果與侷限,同時也收錄東亞與歐洲社宅先進國的案例與反思,進一步與臺灣現況對話,提出未來的可能與想像。 本書特色   ■ 全彩圖文特輯,深入淺出的資訊圖解,快速了解社會住宅關鍵知識   ■ 認識社會住宅發展的歷

史脈絡,開箱臺灣社宅第一線生活場景   ■ 從現有的臺灣社會住宅計畫,展望臺灣社宅軟體機制的下一步   ■ 收錄日本、香港、歐洲……等國際社宅案例,看見先行者如何做到共治營造、多元混居、照顧支持、物業管理 好評推薦   【專家/學者】陳東升─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專文推薦)   【專家/NGO】呂秉怡─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 (書腰推薦)   【專家/NGO】彭揚凱─OURs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 (書腰推薦)   【專家/建築師】張清華─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創辦人) (書腰推薦)   【專家/學者】黃麗玲─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副教授 (書

腰推薦)   【專家/學者】龔書章─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建築研究所教授、臺灣建築師 (書腰推薦)   【媒體】羅惠珍─旅法記者、《巴黎不出售》作者 (書腰推薦)   依照姓氏筆畫排序   呂秉怡(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   不僅是殼,社宅更蘊藏豐富的社會能量,需藉社會性計畫及住民參與來激發。青創更是啟動社宅靈魂及動能的關鍵催化劑。   陳東升(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社會住宅創造的不只是土地空間財產權的差異,而是一種新的生活價值和社會制度。   藉由社會住宅維護居住基本權利、建置社會團結共同體、促進合作經濟發展,期盼從社會住宅出發走到真實的烏托邦。   張清華(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主持

建築師)   不只是房子,也不只是居住而已。政府可以做的原來不只是這樣,還可很多樣。   不只是硬體建設,居住更是永續的經營。有了居住者的參與,有了經營,有了故事。這故事書是一本正在你我周圍的社會進行式。   彭揚凱(OURs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   《不只是房子:社會住宅城市生活新關係》這本書,藉由國際案例與臺北在地經驗的參照敘述,生動且精準的點出社宅「不只是房子」的必要、可能及想像。關注居住與社宅議題的朋友們,推薦各位仔細一讀!   黃麗玲(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副教授)   臺灣的社會住宅是運動倡議者、規劃師與建築師,以及政府等多方共同學習,結合

國際交流與在地創新的成果!   羅惠珍(旅法記者、《巴黎不出售》作者)   這是第一本臺灣社會住宅書寫,內容是社宅住民的生活日常和心路歷程,因為真實、貼近,讓人想一口氣讀完。   龔書章(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建築研究所教授、臺灣建築師)   這是一本屬於我們共同面向自己城市未來的集體創作!本書多層次且深刻地討論社會住宅並不能只談住宅硬體本身,而是得重現一個完整的創新機制,涵蓋著更寬廣的社會責任、社區服務,以及公共利益,才得以建立一個進步、共享的社區群體和宜居城市。  

住戶可以當管理員嗎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160810蘋果掀房事第73集-凶宅大哉問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uspWzZM4dCc

主持人─鄭婷方、陳宥里
來賓─台灣房屋大直特許加盟店區經理陳泰源、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盧天成……↓
【房屋出租,怕變凶宅怎麼辦?】
答:
1.租賃合約都會附加一條「凶宅條款」,出租期間,若發生凶宅,房客或房客的直系親屬需賠房價的20%,房屋價值由公正第三方認定。
2.買凶宅險。

【怎樣的死法會被認定成凶宅?】
答:法律標準嚴格,必須陳屍在專有處才行,主建物、附屬建物,如果是其他公設區域,不算凶宅。

【房客在租屋處自殺身亡,房東可以跟其家屬求償嗎?】
答:可以啊?為何不可?過去不都發生過判例了?
租屋跳樓變凶宅
2011年11月20日,台中市王姓老翁在租屋處墜樓死亡,林姓房東認為王某是自殺身亡,致其房子成為凶宅而減損價格,提告要求王某家屬賠償賣屋價差140萬元;一審認為凶宅影響房價是主觀因素造成,缺乏因果關係下駁回,但台中高分院認為,老翁自殺與房屋跌價有關,判家屬應賠償66萬元定讞。

【到底凶宅是怎麼認定?】
資料來源─徐佳馨最新著作《30堂千萬房產課》
答:
內政部於97年7月24解釋「凶宅」認定標準,以便明示於不動產說明書中,減少紛爭。

「本建築物改良物(專有部分)於賣方產權是否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致死之情事」,係指賣方產權持有期間,於其建築改良物之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及附屬建物),曾發生兇殺或自殺死亡(不包含自然死亡)之事實(即陳屍於專有部分),即在專有部份有「求死行為」致死,(如從該專有部分跳樓);但不包括在專有部分遭砍殺而陳屍他處之行為(即未陳屍於專有部分)。」

104年10月,房仲業者開始使用的不動產說明書更具體指出,凶宅是「本建物(專有部分)於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也讓凶宅定義更為具體化。

舉個例子:某人從七樓跳到一樓,一樓是老張家後院,老張家和七樓都是凶宅,要是一樓是中庭花園,那就只有七樓是凶宅,但如果某人在家被殺,從家裡爬出來到電梯門口斷氣,那麼,七樓也不算凶宅。

【凶宅險,大家保的意願高嗎?值得保?】
富邦「特定事故房屋跌價保險」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於承保住宅內自殺並陳屍,或,在承保住宅內跳樓自殺當場身亡,但未陳屍於該處(自殺)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在承保房屋內遭他人殺害並陳屍,或在承保住宅內被殺害,但未陳屍於該處(他殺)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在承保住宅內10天以上被發現遺體

給付內容
◎跌價保額30萬元、清理費保額5萬元
◎跌價保額50萬元、清理費保額10萬元
註:清理費指超度誦經等法事

資料來源:富邦產險、《蘋果》採訪整理

【凶宅通常都便宜多少?】
答:法院過去的判例是房價約兩成,實際遇到的狀況賣家是折讓6~7折,買家的期望值是6~5折。不過,還是要看凶的程度如何?

若要購買凶宅,打幾折才會考慮購入?凶宅打5折 民調逾4成考慮買
9折 2.3%
8折 4.7%
7折 12.4%
6折 16.3%
至少打對折43.4%
低於對折18.6%
其它2.3%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可接受曾在幾年內發生事故的凶宅?】
1年以下10.9%
1~5年28.7%
5~10年37.2%
超過10年21.7%
其它1.6%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凶宅疑問TOP3】
1.房屋出租,怕變凶宅怎麼辦?39.8%
2.怎樣的死法會被認定成凶宅?36.9%
3.房客在租屋處自殺身亡,房東可以跟其家屬求償嗎?36.9%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顧問

【買房時,如何得知是否為凶宅?】
網路51.5%
問房仲41.5%
問鄰居或管理員84.1%
其它1.5%

陳泰源補充:建議不要只google關鍵字「社區名+凶宅」,要google「社區名+凶殺or自殺or他殺or刑案」這樣會比較更容易搜尋到。(來自徐佳馨著作《30堂千萬房產課》)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位於精華地段的凶宅,可以買嗎】
只要不介意凶宅,享受一樣生活機能,卻便宜入手,為何不能買?

【有人死在樓梯間、社區中庭有人跳樓死亡,算凶宅嗎?】
不算喔!要死在「專有部分」,若是公設、梯間,都不算。但如果跳樓到一樓中庭,如果中庭是住戶的專屬庭院,那一樓也算是凶宅喔!

【隔壁鄰居是凶宅,我家房價會被影響嗎?】
1.法律上是不會,但實際上多少還是會,有些人就是很介意,例如我實際的例子,我6月份原本成交一間房子,買家後來因為知道隔壁樓上有人從頂樓跳樓到中庭,連凶宅都不算,買家都介意,悔買,還被沒收斡旋金了。

2.房仲沒有主動告知「他戶」是凶宅的義務,所以建議消費者,如果介意,麻煩主動問。

【法拍屋有可能是凶宅嗎?】
1.當然有可能是,發生「大眾銀行&莊明玉」事件之前,很多黑心投資客就是利用法拍市場來漂白凶宅。先用便宜市價買凶宅,然後故意不繳貸款,故意被法拍,法院不擔保物件瑕疵,是不是凶宅,根本不用告知。然後有些人以為只是因為單純的屋主缺錢被法拍,所以買到便宜,誰知道,事後才知道誤買到凶宅。

2.但自從2014年5月21修法過後,就比較有保障囉~
資料來源:法拍凶宅海砂屋 須公告→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21/35842908/

遭矇誤買悲劇 修法後可望避免
2014年05月21日

曾買到法拍凶宅的民眾莊明玉說,希望她是最後一個受害人。
何哲欣、蘇聖怡╱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強制執行法》修正案,將「凶宅」列為法拍屋須明確揭露的事項,未來法院拍賣不動產時,都要記載、公告該建物的相關資訊,包括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事項。曾買到法拍凶宅而無法向銀行貸款的台南民眾莊明玉說,修法方向非常好,讓制度更透明,以後才沒有糾紛,希望她是最後一個受害人。

銀行拒貸虧39萬
去年十一月,莊明玉繳了四十五萬七千元押標金,標下大眾銀行釋出的法拍屋,結果房屋竟是凶宅,她陸續找銀行貸款都遭拒絕,回頭找大眾銀行,也竟遭拒,只好棄標,還被扣了三十九萬元。莊女當時找綠委陳亭妃開記者會,痛斥銀行只會欺負小老百姓,其悲慘遭遇促成此次修法。

昨三讀通過的《強制執行法》規定,未來法院查封不動產時,查封筆錄要載明相關資訊,包括調查所得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事及其他應記明之事項;法院拍賣不動產時,同樣也要公告上述相關資訊。

陳亭妃昨說,這是遲來修法,將來民眾面對法拍屋時,能有較對等資訊,減少買到凶宅的機率。

【購買凶宅,可以貸款嗎?】
要看銀行,很多銀行幾乎不給貸,有的勉強貸。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62099252

不只是房子:社會住宅城市生活新關係【博客來獨家贈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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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尺寸:14.5 X 10 cm   材質:橡膠、磁片   ▋為什麼我們需要社會住宅?   多年來以都市經濟發展為首的價值導向,造成住宅資源過度炒作、房價租金不斷創新高。即使過去的住宅政策提供了平價住宅、整建住宅與國民住宅,也都無法有效緩解都市居住的高成本。直到社會住宅的出現,以只租不售、合理租金、弱勢優先為原則翻轉既有的住宅體制,將照顧社會弱勢、資源重分配納入都市規劃的政策發展方向。   社會住宅的誕生,回應了我們「居住權不應視為個人的責任,而是生而為人的權力」。   ▋什麼才是好社宅?   社會住宅除了合理租金、免於歧視、好居住品質之外,也是都市整體發展的一部分,例如:建築設

計與鄰里融合,增加硬體公共服務設施(如長照、托嬰),同時發展軟體配套機制,從「共同生活」的角度出發,試圖照顧到社會各階層的的生活需求。   社會住宅不是孤島,應該回應社會需求與挑戰,讓人們住得起、住得好、有溫度的「生活」在一起。   ▋為什麼社會住宅不是居住正義的全部,卻可能成為住宅政策的領頭羊?   居住正義的願景是讓每個人擁有多元且可負擔的居住「選擇」。   想要買房、買得起房的人,能在政策監管下以合理價格購屋;想要租房的人,能有穩定的租期租金保障;買不起也租不到的人,能住進社會住宅得到庇護與支持;不喜歡市場上的物件,也能以合作住宅打造屬於自己的最適解!   政府以社會住宅為首,為居

住市場提供新的選項,讓我們看見社會住宅裡發展的新居住生活,藉此鬆動舊有思維,破除「居住」=「購屋」的邏輯,區分「居住權」與「所有權」的差異,帶領我們開始思考所謂「好居住」之於我們每一個人的真正意義。   唯有社會真確地了解與體認這些新的居住價值,「住者適其屋」的盼望才有被落實的可能。   新一波的社會住宅思潮已經不只是蓋房子給人住,   更從「要不要蓋」的思考方向轉為「要如何經營理想生活」,   深入到「經營管理」,涵蓋制度層面。   臺灣社宅的現況是什麼呢?   本書將打開社會住宅的大門,帶你一窺在臺北生活的一群人,   面對著環境與社會的挑戰,如何經營理想生活。   2022年是臺

灣社會住宅運動十一週年,本書以平實的採訪紀錄,帶你從社會住宅的真實故事中,看見目前的成果與侷限,同時也收錄東亞與歐洲社宅先進國的案例與反思,進一步與臺灣現況對話,提出未來的可能與想像。 本書特色   ■ 全彩圖文特輯,深入淺出的資訊圖解,快速了解社會住宅關鍵知識   ■ 認識社會住宅發展的歷史脈絡,開箱臺灣社宅第一線生活場景   ■ 從現有的臺灣社會住宅計畫,展望臺灣社宅軟體機制的下一步   ■ 收錄日本、香港、歐洲……等國際社宅案例,看見先行者如何做到共治營造、多元混居、照顧支持、物業管理 好評推薦   【專家/學者】陳東升─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專文推薦)   【專家/NGO

】呂秉怡─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 (書腰推薦)   【專家/NGO】彭揚凱─OURs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 (書腰推薦)   【專家/建築師】張清華─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創辦人) (書腰推薦)   【專家/學者】黃麗玲─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副教授 (書腰推薦)   【專家/學者】龔書章─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建築研究所教授、臺灣建築師 (書腰推薦)   【媒體】羅惠珍─旅法記者、《巴黎不出售》作者 (書腰推薦)   依照姓氏筆畫排序   呂秉怡(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   不僅是殼,社宅更蘊藏豐富的社會能量,需藉社會性計畫及住民參與來激發。青創更是啟動社宅

靈魂及動能的關鍵催化劑。   陳東升(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社會住宅創造的不只是土地空間財產權的差異,而是一種新的生活價值和社會制度。   藉由社會住宅維護居住基本權利、建置社會團結共同體、促進合作經濟發展,期盼從社會住宅出發走到真實的烏托邦。   張清華(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   不只是房子,也不只是居住而已。政府可以做的原來不只是這樣,還可很多樣。   不只是硬體建設,居住更是永續的經營。有了居住者的參與,有了經營,有了故事。這故事書是一本正在你我周圍的社會進行式。   彭揚凱(OURs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   《不只是房子:社會

住宅城市生活新關係》這本書,藉由國際案例與臺北在地經驗的參照敘述,生動且精準的點出社宅「不只是房子」的必要、可能及想像。關注居住與社宅議題的朋友們,推薦各位仔細一讀!   黃麗玲(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副教授)   臺灣的社會住宅是運動倡議者、規劃師與建築師,以及政府等多方共同學習,結合國際交流與在地創新的成果!   羅惠珍(旅法記者、《巴黎不出售》作者)   這是第一本臺灣社會住宅書寫,內容是社宅住民的生活日常和心路歷程,因為真實、貼近,讓人想一口氣讀完。   龔書章(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建築研究所教授、臺灣建築師)   這是一本屬於我們共同面向自己城市未來的集體創作!本書多層次且深

刻地討論社會住宅並不能只談住宅硬體本身,而是得重現一個完整的創新機制,涵蓋著更寬廣的社會責任、社區服務,以及公共利益,才得以建立一個進步、共享的社區群體和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