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地政處長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挖掘到下列精選懶人包

雲林縣地政處長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張復明、方俊育寫的 台灣的鹽業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走人!理念不合?「張榮味的副縣長」辭掉彰化縣計畫處長也說明:66歲的高孟定曾任國代、立委與前雲林縣長張榮味任內的副縣長,也是逢甲大學 ... 縣府公布人事異動,還有前地政處副處長後轉任彰化縣議會主任蔡和昌, ...

國立中正大學 政治學研究所 徐千偉所指導 鄭舜介的 社區「靚」起來!以實效社區治理模式分析台灣農村社區再生培根計畫---以雲林水井社區、嘉義板頭社區為例 (2013),提出雲林縣地政處長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農村再生、實效社區治理模式、社區治理、社區總體營造。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瞿宛文、王鴻楷所指導 廖彥豪的 臺灣戰後空間治理危機的歷史根源:重探農地與市地改革(1945─1954) (2012),提出因為有 空間治理危機、農地改革、市地改革、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蔣中正、陳誠的重點而找出了 雲林縣地政處長的解答。

最後網站地政處長蔡和昌(前排中)率副處長和八地政所主任展示彰化 ...則補充:〔記者周為政彰化報導〕「鑑界一把照,界址跑不掉」 和美地政事務所推動全國首創的鑑界成果查詢服務系統」,今(31)日正式上線啟用。 縣府今日上午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雲林縣地政處長,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台灣的鹽業

為了解決雲林縣地政處長的問題,作者張復明、方俊育 這樣論述:

  「鹽」是人生開門七件事之一。早在元朝古書記載,台灣先民就懂得用火煎煮海水取得生活所需之食鹽;1665年鄭成功入台之後,?軍陳永華「改煎為曬」,教導民眾曬鹽技術,也開啟了台灣鹽業的歷史與變遷。   本書首先從鹽的故事說起,介紹鹽的發現、來源與功能;再論及台灣曬鹽的歷史沿革,鹽工的勞動身影、生活面貌、宗教信仰,以及鹽村建築等;曬鹽的流程、台灣的曬鹽場更是本書的重點,搭配精美插畫、照片及地圖,完整呈現;另外,對於再製鹽、鹽化工廠、鹽業組織、鹽政等單元,亦有精闢的介紹;而不曬鹽之後的台灣鹽業,如何使文化資產再利用與新生,是本書末章的觀察與省思。 本書特色 1.秉持過去〔台灣地理百科〕的叢書風格

,以精美的插畫、照片或地圖完整說明鹽田的結構、曬鹽過程、鹽工一天的工作流程、台灣的曬鹽場等珍貴知識。 2.本書將從「鹽光文教基金會」商借許多珍貴的老照片,用圖說台灣鹽業的歷史故事。 作者簡介 張復明   1953年出生於雲林縣褒忠鄉六塊寮;1975年政大地政系畢業,續入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台北大學前身)都市計劃研究所深造。1978年,經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分發至台灣製鹽總廠服務,歷任台鹽財務處資產科科員、科長、組長、財務副處長、七股鹽場副場長、場長、生產處副處長等職務;曾負責台鹽總廠改制公司、台鹽公司土地減資及台鹽公司民營化等計劃之執行。 方俊育   清華大學歷史所科技史組畢業。曾從事記者、研究助理

、兼任講師、博物館工作等。2001年才踏進鹽業,參與口述歷史、鹽博館展示設計、典藏等工作;曾進行鹽業機械、鹽賊、鹽業鐵道等研究。雖然不從事製鹽,但希望能為鹽業做出貢獻。目前嘗試以STS(科技與社會)觀點研究鹽業,並撰寫教案作為大學生STS課程的研究案例。

社區「靚」起來!以實效社區治理模式分析台灣農村社區再生培根計畫---以雲林水井社區、嘉義板頭社區為例

為了解決雲林縣地政處長的問題,作者鄭舜介 這樣論述:

隨著現今工商業社會當道,農業逐漸式微,我國農村已進入黃昏的時代,如何在資本主義的主流思維及農村地方利益與派系治理的糾纏現實中,體現「農村再生」,這也因此並誘發本研究的動機。爰此,本研究嘗試以實效性社區治理模式分析台灣農村社區落實農村再生之治理現況,並以雲林水井社區、嘉義板頭社區為研究個案,探討由政府輔助社區主導的農村再生培根計畫之治理過程與實踐。研究發現,首先,透過水井社區與板頭社區執行農再計畫的現狀來看,確實符合農村再生政策之幾個宗旨,以改善基礎生產條件,維護農村生態及文化,提升生活品質,建設富麗新農村等;其次,本文以「社區民眾參與」、「社區需求回應」、「社區治理能力」等三個面向,分析實效

性社區治理模式對推動農村再生之治理現況;再者,本研究從經驗案例中歸納目前農村再生培根計畫落實的困境與挑戰;最後,經本研究發現具有社區營造經驗的農村社區對於落實農村再生計畫確實有影響。綜合研究發現可知,農村再生政策的推動,主要還係在於社區組織能否健全及扮演好其功能與角色,以協助政府共同輸出公共服務的職能。因而本研究對於社區發展協會之運作,以及從經驗案例落實農再計畫所遭遇的困境與挑戰中,提出政策建議。

臺灣戰後空間治理危機的歷史根源:重探農地與市地改革(1945─1954)

為了解決雲林縣地政處長的問題,作者廖彥豪 這樣論述:

  本文的研究主旨,首先是透過一手檔案的交互檢證與運用,針對國府高層決策者蔣中正與陳誠在1950年代先後推動《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與《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的決策與立法過程重新進行研究,藉以挑戰並推翻官方與主流反對論述共享那套關於「成功的農地改革」與「失敗的市地改革」的歷史論述及其架構;  其次則透過此歷史論述的重建,重新掌握當時國家─社會架構下不同行動者在重大政經決策過程裡的複雜競合關係,以挑戰過去官方與主流反對論述共享對1950年代國府政權性質及其與臺灣社會的關係,所習於採取「強國家」與「弱社會」的架構假定,並分析當時不同行動者(高層決策者、技術官僚、本省菁英與地主階層等)捍衛其自身立場

所建構的論述及其實質影響;  最後則透過重新掌握農地與市地改革各自制度變革的內涵,探討在此階段制度改革所奠立的架構基礎,提出應從「城鄉土地雙軌制度」的分析視角,重新評價1950年代的土地制度改革對臺灣戰後空間發展模式與治理體制危機的長期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