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國土計畫資訊網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挖掘到下列精選懶人包

另外網站國土規劃資訊網也說明: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國土規劃入口網 · 首頁. HOME. ▽ 計畫成果. PROJECT. 推動計畫 · 計畫成果. ▽ 相關連結 WebSite. 都市計畫查詢 · 應用系統網站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地理學系 蘇淑娟所指導 鄭又維的 龍崎的創生:臺南淺山惡地的政治生態發展案例 (2021),提出雲林縣國土計畫資訊網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地方創生、社區營造、政治生態學、行動者網絡、地質公園、空山祭。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江嘉琪所指導 曾昱瑄的 國土計畫法下農地未登記工廠合法化之問題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國土計畫法、工廠管理輔導法、土地使用管制、未登記工廠的重點而找出了 雲林縣國土計畫資訊網的解答。

最後網站進入地圖則補充:本網站查詢之地籍圖,僅可作為土地位置之示意,實際圖形應以地政事務所核發之謄本為準,土地界址應以各地政事務所鑑界為準。 本網站查詢之門牌係取自戶政門牌,因原始坐標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雲林縣國土計畫資訊網,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龍崎的創生:臺南淺山惡地的政治生態發展案例

為了解決雲林縣國土計畫資訊網的問題,作者鄭又維 這樣論述:

臺灣的地方創生政策肇始於2018年,龍崎也在2019年舉辨的空山祭席捲一場文創風,2021年經歷過垃圾掩埋場事件後,通過地質公園與自然保留區的成立,似乎創造龍崎新生之始,也引起本研究的動機。回顧臺灣鄉鎮發展,各階段各有差異。早期社區發展主為國家政策規畫與宣導,地方社區則為政策實踐者,以國家政策結構的由上而下引導,地方自主性有限。然此精神在1990年代文建會的社區營造政策下產生變化,更與1990年代政治生態變換、經濟轉型、公民意識與力量逐漸抬頭有所關聯,當政策引導社區由下至上的治理萌芽,創造民間的活力與創意、培養社區的自明性與認同追求,可說是社會轉向之始;其後的社區總體營造進一步擴展地方的多元

作為。其後的農村再生、地方產業特色等政策,則影響鄉鎮產業特色發揮,近年的地方創生更是集由下而上精神於一身的綜合體,有利以政治生態學切入地方治理,俾利理解適地適性的地方發展。準此臺灣社區發展變遷的歷史借鏡,本研究藉行動者網絡理論概念,剖析龍崎在地方創生引導下的行動者的能動,並在能動性與關係網絡中,探索地方的共同目標與問題意識,以及差異能動者間如何達至協調;此關係網絡的穩定性與否以及如何建構,為龍崎創生成功與否的關鍵。龍崎惡地的農村特色,透過在地農產特色與具地景自明性的文創藝術結合的地方創生、過程與未來發展,回應地方創生如何善用在地的生態與環境內涵,使成適地適性的地方創生,是本研究探究的核心。關鍵

字:地方創生、社區營造、政治生態學、行動者網絡、地質公園、空山祭。

國土計畫法下農地未登記工廠合法化之問題研究

為了解決雲林縣國土計畫資訊網的問題,作者曾昱瑄 這樣論述:

本論文題目為「國土計畫法下農地未登記工廠合法化之問題研究」,未來我國之土地使用管制將依國土計畫法為之,待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布後,區域計畫法將不再適用。首先本文將對國土計畫法之目的、定位、種類及土地使用管制等進行分析,並著重在農業發展地區。國土計畫法下之土地使用管制與現行法制有所不同,須將各該土地進行評估劃設其所屬之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且所為之土地使用需與其所屬分區分類之土地使用原則相符,再區分是否為都市土地而依不同法規進行管制。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以下所建構之特定登記制度,若為2016年5月19日以前之既有未登記工廠,於符合要件下可申請納管、進行工廠改善,並繳交納管輔導金以取得特定工廠

登記,再繳交營運管理金至變更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成為合法工廠,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可免除土地及建築物管理等規定之罰則,亦不可有違反該法第28條之9之情事。特定登記制度之本旨在於平衡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農地上未登記工廠可透過此制度完成土地劃(編)定之變更,然此制度將持續至2040年3月19日,於國土計畫法取代區域計畫法後,如何進行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之變更,其規範是否完善,全國國土計畫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規劃為何,若否準或核准變更土地劃(編)定,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是否可提起訴訟、應如何進行救濟,皆為本文所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