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昇第四台費用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挖掘到下列精選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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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學 國際企業學系碩士班 林宜男所指導 謝依凡的 數位匯流下有線電視產業未來發展之關鍵 (2011),提出觀昇第四台費用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數位匯流、聯網電視、有線電視、有線廣播電視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政治學所 李佩珊所指導 謝文浩的 有線電視公益頻道之研究--以台中縣台中市為例 (2006),提出因為有 ---的重點而找出了 觀昇第四台費用的解答。

最後網站同一「戶」接裝有線電視於多台電視機,費用如何計算?則補充:單一分機裝機費:於主機裝機時設置:300元;於主機裝機後設置:500元(以上費用不含數位機上盒押金)。 (2)數位機上盒費:每戶第1臺免收保證金,第2臺(含)以上每臺得收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觀昇第四台費用,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數位匯流下有線電視產業未來發展之關鍵

為了解決觀昇第四台費用的問題,作者謝依凡 這樣論述:

由於科技數位化、網路IP化之發展,過去分屬不同產業的廣播電視服務、電信服務與網際網路服務之界線逐漸模糊,「數位匯流(Digital Convergence)」已成為全球發展趨勢,消費者得以在單一平台享受視訊內容、語音通訊與網路數據等各種服務。在此趨勢下,將網路與電視結合之「聯網電視(Connected TV)」服務,成為各產業爭食的一塊大餅;而跨業經營並發展整合視訊、語音和數據三合一(Triple Play)之應用服務,亦為各產業積極發展之項目,進而發展出各式新興視訊平台。  隨著數位匯流浪潮,越來越多新興視訊平台如中華電信MOD(Multimedia on Demand)、Web

TV、行動電視等進入台灣視訊市場,其跨終端之便利性、隨選視訊功能與各式加值應用服務,挑戰傳統付費頻道服務,讓原先在台灣視訊市場具有高市占率的有線電視業者備感壓力。  本研究以文獻回顧法與歸納法進行資料蒐集與研究分析,透過相關文獻之整理,歸納出數位匯流下台灣各新興視訊服務平台之現況與優勢,並由有線電視產業發展現況與未來趨勢,概述有線電視業者現階段所面臨之瓶頸;最後針對「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對於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之重點規範與限制,檢討該草案對系統業者的諸多限制是否合理,並提出修正建議。  研究結果發現,修正草案中1/3水平結合限制與1/10垂直整合上限,限制了傳播媒體的言論自由與有線電視之發展;

而費率雙重審議制度,不但耗費社會成本,亦在跨區經營下產生矛盾。因此本研究建議,主管機關應解除水平結合限制,解決有廣法與電信法非對稱管制的問題;另將垂直整合上限維持1/4,以維持市場公平競爭與內容多樣性;最後,建議將費率審議權回歸中央、解除600元費率價格上限,讓系統業者藉由收入之增加,投入數位有線電視之建設,加速台灣數位化進度,進而提升國家競爭力。

有線電視公益頻道之研究--以台中縣台中市為例

為了解決觀昇第四台費用的問題,作者謝文浩 這樣論述:

摘 要 有線電視在台灣的發展,歷經社區共同天線、非法第四台階段,到今日已有超過85%的普及率,成為民眾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娛樂資訊來源,其重要性已不言可喻。台灣媒體近年經營公眾論壇,以及在「媒體接近使用權」的表現上已有初步的成效。尤其,在82年公佈的「有線電視法」中,首先將「媒體接近使用權」的概念,落實在希望系統業者提供頻道供作公益使用。 而擁有地方媒體之稱的有線電視,也給了民眾一個可供開拓的全新的公共空間。在整個系統業者發展過程中,與市民社會、社區意識與社區發展有密切關係的「公益頻道」,便成為觀察媒體公共論壇、媒體地方化、社區化的最佳素材。然而截至目前為止,有線電視發展已歷經十數

年,但「公益頻道」的成效仍未盡理想。因此本研究乃針對台中縣、市有線電視公益頻道之現況,加以深入探討。分別訪談台中縣、市系統業者、非營利性社團、及政府部門,了解其經營困境、建議,進而提出政策建議。由研究中發現,公益頻道收視率偏低,節目太少且重複播出,未能培養出固定觀眾。民眾、社團、學校不清楚公益頻道規範及媒體近用權的概念,更甚者沒有專業製作影片的能力,這些問題都造成今日理想與現實的極大落差。在「媒體近用權」的概念與能力,尚未在民眾或社團間建立前,由公部門積極運作經營公用頻道,再逐步提供民眾使用的做法,應該是可行的。但事實上,縣市政府一樣面臨經費、人力、專業能力不足的困難,雖有心卻顯的力有未殆之感

。因此,長遠之計仍需要建立一個結合公部門、系統業者、民眾社團間,結合經費、製作能力、審議等「公私協力」共同運作的公正平台。因此,本研究建議:1.建請中央單位修正「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之使用方式與分配比例,提高撥補地方政府之基金,專款作為有線電視公益頻道運作費用。2.成立一個獨立的製作平台,協助專業拍攝工作,以解決社團、民眾、機關無法製作、拍攝等專業問題。3. 政府應加強「媒體近用權」之宣導。4.為有效運用節目內容,台中縣市公益頻道應可採行聯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