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自聘總幹事的注意事項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挖掘到下列精選懶人包

社區自聘總幹事的注意事項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楊世和寫的 集合式住宅管理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社區法律】管委會自聘勞工納入勞基法實施後影響- 新北市 ...也說明:二、管委會所聘僱的各類人員,包括總幹事、秘書、保全員、機電員、清潔維護員等,亦未適用勞基法30-1條,故只能二週彈性工時,每七日至少有一例假日,與保全業四週彈性 ...

華夏科技大學 資產與物業管理系 謝百鈎所指導 葉彥良的 小型公寓華廈之物業管理資訊系統架構研究 (2021),提出社區自聘總幹事的注意事項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物業管理、自行管理、公寓大廈、管理系統、資訊系統。

而第二篇論文景文科技大學 環境科技與物業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 廖寶玫所指導 伍朝陽的 「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住戶需求之研究 (2017),提出因為有 公寓大廈事務管理的重點而找出了 社區自聘總幹事的注意事項的解答。

最後網站「社區自聘總幹事」+1則補充:我11月到某社區擔任管理員,社區主委告知社區自聘不適用《勞基法》,沒有勞... 當然也是遇到兩光總幹事,有些主委不懂也不敢建議對方,完全遵照 ...,台北市的總幹事職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社區自聘總幹事的注意事項,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集合式住宅管理

為了解決社區自聘總幹事的注意事項的問題,作者楊世和 這樣論述:

  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在8、90年代,仍是個新興的服務業,各家從業者的管理方式仍在摸索與學習中。當時的總幹事,大都是軍系的退役軍人,靠著自身的軍中行政歷練經驗,在社區摸索中學習與成長,但陣亡率卻高達60~70%,原因就在於沒有實務的教育訓練可循。筆者整理從業10餘年的實務經驗,藉由本書的散播,期能讓新進從業者減少新手摸索期,提供執業參考方向,以讓各集合式住宅管委會能在從業者的協助下,達成管理有序的良善社區。   各式社區所發生之管理問題繁多,綜觀每個社區發生之管理問題均大同小異,惟各家物業管理公司的處理方式卻毫無標準規範可依循,導致各社區行政管理工作各行其事,讓社區管委

會與住戶無所適從。   經常發現管理權人逾越應有權限或應作為而不為,造成住戶之權利受損;此時,社區聘僱的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就必須發揮其專業功能,依據所受的專業訓練與知識,協助管委會依法規處理各種行政管理工作,將社區運作導入常軌,以發揮管委會應有的管理功能並維護全體住戶之權益。

小型公寓華廈之物業管理資訊系統架構研究

為了解決社區自聘總幹事的注意事項的問題,作者葉彥良 這樣論述:

物業管理不斷的精進、演化下,物業管理系統的功能越來越多,串連的外部系統更加複雜及龐大,但針對小型的社區、華廈及公寓等族群而言,社區的物業卻只有「自行管理」這個唯一選項。 本研究先針對物業管理服務的法規及角色來著手,探討彼此的關係與交互影響,除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外,更包含了不少的管理辦法及條例施行細則,接著探討公寓大廈的定義與分類,逐步剖析其與大樓間的差異,也因此深知為何一般物業管理系統,無法適用於小型社區。 另外,又將社區管理相關費用與成本、物業管理資訊系統之歷年文獻加以探討,整理出學者們的論述與看法,再分別就社區管理維護模式做區分,剖析「物業自行管理」有哪些基礎元

素,據以就物業自行管理存在的限制因素提出說明,最後將物業自行管理發展架構做一論述,也對目前我國學術界及物業管理廠商,開發之物業管理系統加以分析、說明,透過此一系列的拆解、分析、關聯及整合,並在系統功能分別以「減法思考」及「痛點分析」反覆推敲,排除小型社區不需要的功能,再由住戶的痛點及心聲,將其納入分析對象,並導出針對需求所產生可行性的功能,最後保留「管理組織作業模組」、「資產設備作業模組」、「事務管理作業模組」及「財務管理作業模組」等四個模組,做為物業自行管理之資訊系統架構。

「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住戶需求之研究

為了解決社區自聘總幹事的注意事項的問題,作者伍朝陽 這樣論述:

摘 要論文名稱:「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住戶需求之研究 頁數:80校所別:景文科技大學環境科技與物業管理系碩士在職專班畢業時間:106學年度第2學期 學位:碩士研究生:伍朝陽 指導教授:廖寶玫關鍵詞:公寓大廈事務管理、物業管理所涵蓋範疇相當廣泛,現行物業管理產業中以公寓大廈管理維護為最大宗,不論是社區大樓、公寓大廈、公私立廠區...等等,執行公寓大廈一般事務管理服務事項之人員,稱為「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本研究針對社區住戶對「公寓大廈事務管理」需求之研究,及訪談現職「公寓大廈

事務管理人員」,職場上所面臨住戶需求,如何增進自我本職學能重要性。現今國內「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所執行之工作包羅萬象:包括建築、會計、管理、機電、消防....等,但依據現行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執行公寓大廈管理維護事務之「事務管理人員」證照,考選學歷資格不高,僅要求國中畢業,執業證照無法有效鑑別「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能力。業主無明確依據可選擇「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之水準,往往僅能由物業管理維護公司嘗試性的派任具備最低法定資格之服務人員,在付出的價格與獲得的服務品質間無法掌握合理的對價關係,更經常需經歷一定的磨合與陣痛時期才可獲得滿意的服務水準。相對地,從事社區事務工作的「公寓

大廈事務管理人員」,同樣也難以在付出的服務與所得的報酬間取得合理相應的關聯。因此,若能依據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之能力,建立一套合理的社區住戶需求表,讓聘任與給薪有所依循,不單可以滿足市場供需端的需求,對產業制度的健全與服務品質的提升也將有所裨益。社區住戶需求表,先建立住戶需求之評量因子,其中又以客戶的需求為重要考量,本研究針對集合式住宅,透過問卷調查及訪談現職事務管理人員,了解社區對於「公寓大廈事務管理」需求的期望,了解現職事務管理人員實務經驗,作為未來「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社區住戶需求表化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