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方法院 案件 查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挖掘到下列精選懶人包

桃園地方法院 案件 查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葉啟洲寫的 保險法判決案例研析(二) 和林培仁的 偵訊筆錄與移送作業(三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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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中央警察大學 警察政策研究所 許福生所指導 楊承遠的 警察查緝街頭毒品案件合法性之研究 (2021),提出桃園地方法院 案件 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行政檢查、盤查、路檢、搜索、無令狀搜索、尿液採驗。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應用日語系 黃愛玲所指導 張翔富的 參與審判制度之探討-從制度歷史變遷到現今日本執行看今後台灣執行問題 (2021),提出因為有 陪審制度、參審制度、裁判員制度、人民參與審判的重點而找出了 桃園地方法院 案件 查詢的解答。

最後網站查詢服務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則補充:1法學資料檢索 · 2裁判書查詢 · 3裁判主文公告 · 4案件進度查詢 · 5開庭進度查詢 · 6庭期表查詢 · 7名冊專區 · 8義務辯護專區 · 9案件相關查詢 · 10司法公告查詢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桃園地方法院 案件 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保險法判決案例研析(二)

為了解決桃園地方法院 案件 查詢的問題,作者葉啟洲 這樣論述:

  .本書以各級法院最新保險法判決為研究對象,協助讀者掌握保險爭議的裁判動態。   .以具體保險法判決為主題,輔以理論說明與分析。   .所收錄者大部分是短篇裁判簡評,協助讀者快速掌握案件事實、爭點與研析要點。   .按保險法章節及險種將文章分門別類,讀者可按議題快速查詢所需要的相關案件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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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雲林 全面升級
迎接大服務的雲林
 
雲林縣政府的組成與運作是為了解決縣民的需求而存在,新世代的雲林,麗善要讓縣民的需求更容易被發現、讓服務更迅速與方便,要建構繁榮雲林未來的藍圖,更要能真正落實執行!

 新世代雲林,是全民的雲林,

 每一分建設都必須用在對全民有利的地方,讓全民的收入能夠提高,這是重建雲林要完成的重要課題,必須要有全民的智慧一起投入,必須要大家一起來為雲林縣升級!

透明政府—效率智慧城市:
 愈透明,效率就愈高,將行政運作資訊化、透明化,可以降低行政複雜度、提升效率,更有利於民眾的服務。

效率行政:
效率提升討論平台:全民一起思考簡化流程,便利對民服務。
案件執行管考:重大施政、列管案件、專案計畫等,從計畫形成初期的討論、擬訂、執行、與成效檢討等。
民眾服務案件網路透明化查詢。
服務案件自動回報系統。
施政意見與討論平台。

智慧城市:
提升免費WiFi上網覆蓋率。
防災救護資訊系統:預測災害潛勢、即時通報災害狀況,快速統整救災資源。
農業產銷智慧系統:彙整生產概況統整行銷,預測市場行情,農藥殘留檢測,農業氣象預報。
老人智慧生活系統:結合公共衛生、人文關懷及醫療照護功能,提供居家老人生活資訊通信服務,包括長青學習、休閒、社會參與,以及長期照顧等。
數位教育資訊系統:數位化教材,與國際接軌的友善學習,課後輔導,終身學習。
結合節能與WiFi的智慧LED路燈。

雲林百科—永續發展的智慧庫!
 雲林百科是一個開放性的網路平台,一個全體縣民共同經營的大平台,就如同「維基百科」一樣,大家一起建立雲林的大小故事、文化、歷史,更重要的是對於政策的討論,每個人都能參與縣政與未來發展,零距離提供建言,全民都是雲林的智庫!

全民智庫:全民參與縣政運作!
社區智庫網:以國中小學校為智庫網絡據點,建構社區產業、觀光、文化、歷史、服務、個人之資訊、需求與建議,總合成為雲林智庫的基礎平台。
施政無距離:包括公共政策、雲林的未來藍圖、各項施政項目之討論平台。
求才與求職:求才、求職、職業訓練,建構產業發展的基礎。
創意新樂園:提供各種創意公開發表的平台,發掘天才的風水寶地。
觀光與物產:在地休閒觀光、特產銷售的平台。
雲林的全球:雲林與國際連結的資訊,方便國際參訪、交流、旅遊、遊學等,拉近雲林與世界的距離。

 重建雲林的重大任務,絕不是麗善個人、或是少數專家學者能夠完成,期盼大家的智慧一起投入,一起來為雲林縣升級!

《歡迎來坐》
國會研究室: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3-1號2103室、
青埔服務處:雲林縣虎尾鎮平和里青埔2-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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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雲林縣青埔教育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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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懇請支持國民黨提名縣市長參選人》(依徵召提名順序排列)
苗栗縣長徐耀昌、南投縣長林明溱、連江縣長劉增應、彰化縣王惠美、臺東縣饒慶鈴、新竹市許明財、宜蘭縣林姿妙、雲林縣張麗善、花蓮縣徐榛蔚、基隆市謝立功、臺中市盧秀燕、嘉義市黃敏惠、澎湖縣賴峰偉、新北市侯友宜、桃園市陳學聖、嘉義縣吳育仁、屏東縣蘇清泉、臺北市丁守中,金門縣楊鎮浯。

《敬請關注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委員群》
蔣萬安、李彥秀、蔣乃辛、費鴻泰、賴士葆、林德福、羅明才、陳學聖、呂玉玲、顏寬恆、
盧秀燕、江啟臣、林為洲、陳超明、徐志榮、王惠美、馬文君、許淑華、楊鎮浯、陳雪生、鄭天財、廖國棟、孔文吉、簡東明、王金平、柯志恩、陳宜民、林麗嬋、許毓仁、曾銘宗、黃昭順、吳志揚、張麗善、徐榛蔚、王育敏。

《雲林鄉鎮市》
斗六市、虎尾鎮、斗南鎮、四湖鄉、土庫鎮、 臺西鄉、崙背鄉、水林鄉、二崙鄉、麥寮鄉、口湖鄉、褒忠鄉、大埤、虎尾。

《雲林景點》
劍湖山世界, 北港朝天宮, 蜜蜂故事館, 雲林故事館。

警察查緝街頭毒品案件合法性之研究

為了解決桃園地方法院 案件 查詢的問題,作者楊承遠 這樣論述:

本文以員警在街頭執行勤務,從行政檢查中發現犯罪線索,如何轉變成為刑事偵查,進而發動無令狀搜索,以蒐集犯罪事證,首先介紹警察執行攔檢、路檢之規範及標準作業程序(SOP),接著切入搜索之理論概說,敘述搜索之定義與性質,以及強制處分之基本原則、令狀主義等,並闡述各項無令狀搜索之基本要件、法條規範及執行限制,並介紹搜索之執行程序,再者論述如何由攔檢、路檢轉換為刑事司法調查,行政手段轉換為犯罪偵查之時機等,並蒐集法院實務判決,探討實務之觀點。接著論述刑事訴訟法規範之附帶搜索、逕行搜索、緊急搜索及同意搜索等4項無令狀搜索之法條內容、基本要件,再蒐集法院對於警察偵辦毒品案件執行之無令狀搜索之判決,探討各項

實務情境爭點內容,並區分、綜整法院認定合法或違法之無令狀搜索之主要理由。另查緝街頭毒品案件,尿液採驗亦為一重要課題,本文探討現行尿液採驗各項規範及立法目的、執行程序等,亦蒐集法院實務之判決內容,探討相關問題。  本文發現警察在附帶搜索之實施「對象」與「時機」較容易對法令產生誤解或誤用。實施逕行搜索,最容易發生疑義之處在於「對象」,搜索之對象在於「人」而非「物」其中,只要搜索對象屬「物」,則均屬違法搜索。緊急搜索最容易發生疑義之處在於「時間」及「情況急迫」之認定。在同意搜索及同意採尿方面,所謂受搜索人、犯嫌是否「真摯同意受搜索」,並非在於是否簽署「同意書」,應將如何徵得犯嫌同意之過程全程錄影音,

方能提出相關證明予法院審查。另若將刑訴法第130條與第131條第1項均同視為「附帶搜索」,似可避免警察執法時,陷入該搜索對象究係對「人」或對「物」之困境。最後並提出下列建議:落實程序正義,先合法再論方法;加強法治教育訓練,結合實境模擬;同意搜索(採尿)務必全程錄影蒐證;警察應擁有偵查權以發動緊急搜索。期本文能對每位員警執行警察工作時,能有所助益。

偵訊筆錄與移送作業(三版)

為了解決桃園地方法院 案件 查詢的問題,作者林培仁 這樣論述:

  司法警察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分別實施通知、拘提、逮捕、詢問、搜索及扣押等各種強制處分,據以保全相關證據。調查筆錄係司法警察依一定之格式與程序,進行詢問與記錄之司法文書,為後續偵查及審判機關不可或缺之基礎憑據。本書就各種筆錄之格式及其製作要領與範例,分別舉例解析,以利學習與實作之順遂。   司法警察官於完成調查後,應將調查之結果移送或報告檢察官。填寫刑事案件移送書或報告書,應依文書內各定型格式所提示之欄項詳實記載;其附件則為依法應解送之現行犯及各類筆錄、證件或光碟等卷宗證物。   本書之論述兼顧刑事訴訟法之法制規範,與司法警察實務之行政規則,並引據相關司法解

釋與刑事判例供為佐證,期使本書成為司法警察養成之教科書,並兼具偵查實務參考書之雙重功能。

參與審判制度之探討-從制度歷史變遷到現今日本執行看今後台灣執行問題

為了解決桃園地方法院 案件 查詢的問題,作者張翔富 這樣論述:

台灣人民參與審判的新系統國民法官制度,將於2023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過往在論及到國民參與審判系統,陪審及參審制度皆有些微的差異。陪審制度以英美為首的西方國家為大宗,此外日本在過往大正時期也曾經施行過陪審制度。參審制度則是以法國、德國等歐陸法國家為主。日本也在2009年5月21日後正式施行的裁判員制度,屬於參審制的一種,並且融入了陪審的重點元素的單一事件,以無作為篩選出適合的國民參與審判而形成的制度。因此本論文將以歷史為出發點來釐清,過往陪審制度與參審制度的發展與現行制度的優缺點。並延伸日本大正時期民主化的陪審制度到日本改為發展裁判員制度的背景。並以裁判員制度施行過後的問卷以及NTT對裁判

員制度施行的問題。並以日本社會結構、人民參與觀感、現行法律與上訴審問題做分析。最後是考察我國過往人民參與審判研究道改為施行類似裁判員制度的經過。比較台灣未來施行之國民法官法與裁判員法之異同處、針對人民參與審判的案件數(國民法官法第5條),辭退與出席率問題(國民法官法第16條)、當事人主義的轉變與國民參與的影響(國民法官法第43、第79條)、以及量刑上訴(第83條、第90條)所引發之問題,以台日兩國的社會結構層面差異,國民對參與法律的意願及對參與審判面臨之問題、刑法的量刑依據及現行刑事訴訟法程序等為依據,對國民法官制度導入後會影響的社會層面以及法律層面的問題做論述。根據上述幾點對整個制度於前期施

行問解決及長期問題的預想做最後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