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 縣政府 公款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挖掘到下列精選懶人包

彰化 縣政府 公款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謝哲勝,李金松寫的 政府採購法實用(三版) 和謝哲勝,李金松的 政府採購法實用(二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中山大學 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 鄧學良所指導 陳智暄的 臺灣地區行政監督法制之研究 (2012),提出彰化 縣政府 公款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評鑑、監督、資訊公開、審計、廉政、權力分立、監察、調查局。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嘉義大學 教育行政與政策發展研究所 王瑞壎所指導 顏駿翔的 嘉義縣國民小學組織成員衝突管理與學校效能之研究 (2011),提出因為有 衝突管理、學校效能的重點而找出了 彰化 縣政府 公款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彰化 縣政府 公款,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政府採購法實用(三版)

為了解決彰化 縣政府 公款的問題,作者謝哲勝,李金松 這樣論述:

  政府採購指機關為了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公款交易工程、財物和服務的行為,政府採購的效率與品質與政府施政的品質息息相關,可見其重要性。   政府採購如此重要,採購人員因而責任重大,必須遵循政府採購法等法令, 知法才能循法,本書名為政府採購法實用,即希望可以作為採購人員和廠商的工具書,認真研讀當可避免觸法的風險,並有助於形成廉能政府。

臺灣地區行政監督法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彰化 縣政府 公款的問題,作者陳智暄 這樣論述:

為防止行政權的獨大與腐化,組織體皆成立行政監督制度,以監督、控制行政機關。台灣地區(我國)現行體制,得區分外部監督及內部監督之行政監督機制,外部監督體系包括監察、立法、司法、考試權甚至公私協力下之媒體監督、群眾監督等相關主體;而政風體系、廉政署、檢察體系、調查局等,本研究認為上述為行政機關內部組織,從社會現象觀察根本毫無監督能力,而內部監督係在特定情況,常態具有外部性的監督主體短期進入到行政領域進行監督而言,社會面方法論上,針對2010年起,台鐵承辦5工程案,爆發副局長帶隊喝花酒致國庫損失3億元,學者陳耀祥認為組織內指揮管理為貪腐主因,須透過外部監督與內部稽查力量,此與本文見解一致令人雀躍,

此外本研究也進一步以學說與事實區分「行政監督」與「行政指揮管理」,匡正組織隱蔽性與人情主義下,卻普遍認為組織層級節制能夠自我監督之錯誤立法與盲點,嘗試於行政法體系之既有體系,歸納抽離出「行政監督總論」,並建立「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學理與實務基礎之原則性「內、外部監督總論」,並在「各論」中闡述各種監督態。完整將臺灣地區行政法賦予監督第五架構,進行學說系統化與實務問題之解決。 為監督行政機關之治權角色,政府於訂定各種事前、事中、事後監督規範,於健全、堅實國家財務制度方面,審計部已研訂《審計制度改革方案》。惟臺灣地區監督實務上仍有眾多尚待檢討之處,就如社會面上從中央到地方貪腐不斷;關於大型

工程招標案之弊案層出不窮,現行監督制衡顯然無法有效解決問題,此外政府與檢調、政風體系對於腐敗案件的事前預防及事後追究的權責劃分問題、監察權行使之界限,與行政權之自主性與其反饋效果的發揮,以及監察權與其組織如何與地方制度為最適調整等問題,均須體系性、系統性檢討,並研訂監督政策與立法方向。 雖然臺灣地區與內閣制或專制國體制大相逕庭,以致行政監察的設計和組織體系具有相當差異,不過行政監察制度之建置在於監督行政權運作的合理正當之「監督理想原貌」,則屬一致,故行政監督之研究,在國際比較甚為重要。爰此,筆者分別探討我國行政監察體系之現況、各國行政監察制度之特質。包括與學者鄧學良共同研究之香港申訴專員

、新加坡反貪腐總局、北歐監察使等監督組織,並加以生態性地截長補短。 如何增強組織外部行政監督制度,並將行政法五大架構運用於研究,點出行政監督之優缺點,並提出適切之建議,譬如比較大陸地區紀委、檢察部、反貪局、預防腐敗局、檢察院,看似完備卻貪腐不斷,與「大部制」理想相悖,本研究將從社會面、經濟面、政治面及法制面從新檢視建構原理,並「組織最適誡命」等學說綜合觀察,提出單一整合並強化之最高監察組織─監察院構想。

政府採購法實用(二版)

為了解決彰化 縣政府 公款的問題,作者謝哲勝,李金松 這樣論述:

  政府採購指機關為了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公款交易工程、財物和服務的行為,政府採購的效率與品質與政府施政的品質息息相關,可見其重要性。   政府採購如此重要,採購人員因而責任重大,必須遵循政府採購法等法令, 知法才能循法,本書名為政府採購法實用,即希望可以作為採購人員和廠商的工具書,認真研讀當可避免觸法的風險,並有助於形成廉能政府。

嘉義縣國民小學組織成員衝突管理與學校效能之研究

為了解決彰化 縣政府 公款的問題,作者顏駿翔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探討嘉義縣國民小學組織成員衝突管理與學校效能之關係,並依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作為組織成員運用衝突管理,提昇學校效能之參考。經由文獻分析,編製「嘉義縣國民小學組織成員衝突管理與學校效能量表」,調查研究對象為嘉義縣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與職員。本研究以分層隨機抽樣的方式調查37所公立國民小學,有效樣本為361份,這些資料以下列統計方法處理,諸如:平均數、標準差、百分比、t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雪費法事後比較與逐步多元迴歸。分析問卷調查所得結果,獲得的結論如下:1.嘉義縣國民小學組織成員運用衝突管理呈現中高程度。2.嘉義縣國民小學組織成員知覺學校效能呈現中高程度。3.不同性別、工作職務之嘉義

縣國民小學組織成員運用衝突管理有顯著差異。4.不同年齡之嘉義縣國民小學組織成員知覺學校效能有顯著差異。5.嘉義縣國民小學組織成員衝突管理與學校效能呈現低度相關。6.嘉義縣國民小學組織成員衝突管理之合作策略對學校效能具有預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