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權益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挖掘到下列精選懶人包

外籍移工權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珍妮寫的 2022就業服務乙級技能檢定學術科考照祕笈:收錄就服乙級參考題庫[九版][就業服務技術士] 和WillKymlicka的 動物公民:動物權利的政治哲學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外籍移工子女在臺灣的生活狀況與人權保障也說明:是以,本文將透過具體事例剖析出在臺非本國籍無依孩童或少年欠缺社會保護的實態,並從國際人權公約觀點檢視在臺移工子女的權益保障現況,進一步呈現出臺灣現行法律政策與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千華數位文化 和貓頭鷹所出版 。

中央警察大學 外事警察研究所 孟維德所指導 廖力緯的 外籍組織犯罪集團在台犯罪之研究-以司法院判決書分析為例 (2021),提出外籍移工權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組織犯罪、跨國犯罪、犯罪地轉移。

而第二篇論文中央警察大學 國境警察學系碩士班 許義寶所指導 陳婉儀的 外籍移工驅逐出國之研究 -以人權保障為探討中心 (2020),提出因為有 外籍移工、驅逐出國、人權、國家主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外籍移工權益的解答。

最後網站【2023最新外勞法規整理】不可輕忽的雇主責任!雇用外勞前 ...則補充:為了確保雇主在申請外籍勞工時的過程是合法、公平且合理,也確保他們自身權益及保障一個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本文將提供雇主在聘僱外籍勞工時應該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外籍移工權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2就業服務乙級技能檢定學術科考照祕笈:收錄就服乙級參考題庫[九版][就業服務技術士]

為了解決外籍移工權益的問題,作者珍妮 這樣論述:

  ◎收錄就業服務乙級職類參考題庫   ◎小視窗解說法律條文,掌握法規so easy!   ◎精編複選題庫,為您奪得致勝先機!   因應台灣勞動環境之改變,提升就業服務機構人員之倫理道德與水準,95年政府開始推動就業服務技能檢定,但由於檢定範圍廣泛,包含大量法規、市場資訊、專業倫理、職能輔導與技巧等,準備起來著實不易,因此千華特請專業名師為就業服務技能檢定編寫本書。   為使讀者在學習中獲取最大功效,本書特別企畫編寫特色如下:   一、follow命題規範,廣泛蒐羅,抓住致勝得分   配合技能檢定規範,本書內容含括廣泛包含:相關法令、就業市場資訊蒐集與分析、專業精神倫

理、顧客關係管理等。按部就班逐一研讀,必能獲取順利通關致勝得分。   二、掌握法規,變得so easy!   本書第三單元主要法規彙編,其法條穿插「觀念強化」、「老師叮嚀」、「相關法條」、「記憶要訣/口訣/重點」等補充觀念與延伸範例,協助讀者面對大量法條,不再慌亂,迅速找出破解良方。   三、複選題,搶鮮看   面對技術士考試加考複選題,本書各單元後特別規劃複選題型,以供讀者搶先演練,熟悉題型。   四、歷年試題讓您鑒往知來   本書各單元穿插相關歷年試題,書末收錄110年考題及解析。熟悉命題趨勢是考試得分之關鍵,不可不讀。   編輯說明   隨著台灣勞動環境的改變與開放,不論是外籍移

工進入台灣工作或是台灣人移居海外工作等的現象大幅提高。又為了因應經濟與社會結構的轉變,許多非典型勞動的現象也日益攀升。也因此造就了人力資源管理這門科學,在台灣勞動市場中的地位,從陌生到現在的顯學。   然而,日前全台各地的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培訓團體與課程證書林立,尚未有像歐美國家這般的公正人力資源管理認證中心出現,許多時候造成證書認證不實或浮濫的狀況發生。   鑒於此,以台灣勞動市場來說,目前國內與人力資源管理最為相關的證照,就屬由行政院勞動部公開舉辦的「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證照,最具有公信力!   此書全面收錄日前台灣最新勞動相關法令與職業心理測驗及輔導之相關理論與實務,不但能為人資夥伴

們增進專業所用,更期待能幫助有心考取乙級就業服務證照的考生,使考生不用補習,只要看這本就可考取台灣唯一一張人力資源管理相關之國家級證照!   另外,因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之公告,107年1月1日起加考各職類學科共用工作項目及學科測驗自題庫產出。本書各章之精選試題、複選題型演練皆依據官版題庫編寫,務請詳實準備,必得高分!   有疑問想要諮詢嗎?歡迎在「LINE首頁」搜尋「千華」官方帳號,並按下加入好友,無論是考試日期、教材推薦、解題疑問等,都能得到滿意的服務。我們提供專人諮詢互動,更能時時掌握考訊及優惠活動!

外籍移工權益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上週南方澳大橋倒塌,造成六人死亡的悲劇,但除了橋本身的工安問題之外,這六位外籍漁工的死,可能也跟目前台灣對待外籍漁工方式與制度,脫不了關係。




台灣雖然漁業很發達,但是在國際上名聲不是太好。2015年10月就因為違規捕撈的問題太嚴重,被歐盟舉黃牌警告名單,直到今年才解除。不過違法捕撈控管好了,但在漁船上工作的人,是否也有合理的對待呢?




其實台灣外籍漁工勞動環境、勞動權益在國際上惡名昭彰已經很久了,根據英國NGO團體「環境正義基金會」(Environmental Justice Foundation, EJF)的調查,台灣遠洋漁船有許多剝削人權的行為。它們更在去年公布了影片〈剝削和非法:台灣漁船的黑暗真相〉,希望台灣政府看到影片中的慘況以後,能夠儘速修法符合國際標準,才能從結構面,改善問題。




雖然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有跳出來表示,他們有在積極提升外籍漁工權益,像是已經修法讓境內聘僱漁工可以全面適用勞基法;那境外聘僱的漁工待遇,也遵從國際公約的標準,但根據勞動部統計,移工這三年在台灣請領「職災死亡一次金」高達 509 人,因為職災失能的人則有上千人,也就是說,幾乎每天都有移工因為職業災害變成「殘工」,每兩天就有一名移工客死異鄉,賠償也常常是不合理的金額。




這次我們則是特別邀請到了長期關心外籍移工權益的勞工作家林立青來到現場,帶我們一起來聽聽第一線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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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這陣子很多新聞都說外籍漁工下班後不能上岸,只能睡船上,但也有人說是假消息,實際的情況到底是怎樣?
這個其實是半真半假,一般來說漁工可分為,境外聘僱、境內聘僱、和中國籍的漁工。境外聘僱只要經過申請就能上岸;境內聘僱也可以上岸,而且受到勞基法保障;中國籍漁工就是一定要強制陸居。
 
Q.既然他們可以下船,那為什麼連颱風天都待在船上呢?
因為選擇權根本不在漁工手上,選擇陸居必須要自行負擔房租,對一個月薪水不到兩萬元的漁工來說,是非常大的負擔;船東更是最大的問題,因為許多船東為了讓這些移工好管理,很多是禁止漁工下船的,而且在船上不僅可以幫忙顧船,還可以防止落跑漁工。

Q.船上的居住環境非常惡劣,那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改善這個問題?
目前農委會已在基隆、澎湖及高雄設有外籍漁工休憩中心,讓外籍漁工靠港時可在裡面從事各種活動,也與宜蘭縣政府合作,會將南方澳閒置的中國漁工岸置目前中心改為漁工會館,高雄區漁會之後也會在前鎮漁港設有船員服務中心,作為漁工休息和住宿空間,未來國內其他地方外籍漁工集中的區域也會陸續增設休憩中心。

Q.常常在新聞上看到有移工逃跑,是不是和這種惡劣的生活環境有關?
惡劣的勞動條件的確是逃跑的主要原因,但勞力剝削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根據勞保局的統計資料來看,有將近4成的外籍勞工時沒有投保的,如果一個產業,它們連所謂的基本的勞保都沒有,可以想見這個產業的整體狀況不是很好。

Q.難道勞動部沒有辦法去勞檢,要求業主改善嗎?
勞檢其實有點困難,第一個是你要找到他們住的地方,但光是漁港它可能就比較偏遠或者是它已經出港進行作業,追蹤都會非常的麻煩,再加上勞基法納入責任制,所以勞檢的動機又更弱了一些。

Q.這些移工在台灣所面臨最大困境是什麼?
他們不能自由轉換雇主,可是今天漁工移工或者是看護工,他們不管做什麼、住在哪裡,都是和老闆有關係,他換了老闆之後,他可能就會沒有地方住,沒有辦法留在台灣,那如果今天雇主對他不好,要嘛就是他逃跑,要嘛就是讓雇主受不了他,所以就會看到很多惡性循環,像是老闆打移工、移工打老闆之類的,這種情況其實是不對的。

外籍移工飄洋過海來到台灣從事台灣人越來越不願意從事的底層勞動,為台灣創造出可觀的漁業成果,但他們的人權誰來守護?你對於外籍漁工的現況有什麼看法?你覺得政府應該做些什麼呢?快來告訴我們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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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組織犯罪集團在台犯罪之研究-以司法院判決書分析為例

為了解決外籍移工權益的問題,作者廖力緯 這樣論述:

任何人都有追求利益的權利,但若以不法手段追求利益即是犯罪。當犯罪者在自身的國家中已經無法得到更多的利益,轉往他國從事得到更多利益的不法行為,似乎也是預料之中的變化。在全球化的影響之下,組織犯罪已經不再受到傳統國界的限制,而是成為跨國性的問題。台灣近年來經濟穩定成長,除了是各國商業投資的重要市場,亦可能成外籍組織犯罪集團鎖定的目標。文獻探討先針對組織犯罪定義及其集團架構演變進行論述,發現組織犯罪已朝著網絡化的方向發展。接著透過觀察外籍人士在台犯罪數據,搭配社會控制理論及文化衝突理論,初步描繪出外籍人士在台犯罪的概況。再蒐集組織犯罪跨國移動現象等相關研究,輔以日常活動理論、理性選擇理論與犯罪型態

理論等犯罪理論,闡述環境、人口等因素對組織犯罪集團選擇犯罪地點之影響。最後運用犯罪腳本分析,討論犯罪網絡的接觸、參與或是犯罪者的生活型態與組織犯罪集團跨國犯罪的互動關係。針對2020年我國各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書進行分析,歸納出外籍組織犯罪集團在台犯罪型態。本研究發現外籍組織犯罪集團分別以國外移入及在地發展兩種方式,在台灣從事犯罪活動。犯罪的成員多以失聯的外籍移工為主,或是利用免簽證或合法簽證入境台灣。犯罪類型包括森林法、銀行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詐欺罪及剝奪他人行動自由或暴力犯罪等案類。受到組織犯罪網絡化的影響,外籍組織犯罪集團在犯罪網絡中大多是擔任最底層的角色,不僅容易遭到緝獲,還因為其

身份、生活型態、跨國犯罪的特性,成為追查犯罪網絡的斷點,阻撓執法機關持續向上溯源的機會,使此類型的犯罪反覆發生。最後以情境犯罪預防的五項策略,搭配相關犯罪理論,提出外籍組織犯罪集團在台犯罪預防措施建議如下:外籍組織犯罪集團納入警政統計分析、加強管理外籍移工人頭門號、落實稽查外籍移工易聚集處所、提升社會約制功能、網路通訊服務實施通訊監察、積極查緝失聯移工、強化非法物品銷售通路查察、提供外籍移工專屬匯兌管道、針對洗錢犯罪加強查緝、犯罪預防宣導融入外籍人士生活圈、擴大國際司法合作面向、提高犯罪刑事責任、妥善保障外籍移工權益。

動物公民:動物權利的政治哲學

為了解決外籍移工權益的問題,作者WillKymlicka 這樣論述:

人有人權,那動物呢?   ◎錢永祥老師(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兼任研究員)專文導讀(暫定) ◎自動物權先鋒辛格的《動物解放》以來,關於人與動物關係最重要的哲學著作   什麼是動物權利?   只要是人,就應該擁有生存、行動自由的權利,這是我們現在認為的人權。那麼進一步想,貓狗、牛羊甚至麻雀等動物也有基本權利嗎?為什麼我們會覺得貓狗是寵物,豬是食物?動物保護保護的又是什麼?本書作者認為我們都必須釐清,到底這邊講的「權」是什麼、在什麼意義下,動物擁有(或是無法擁有)某某權利。因此,我們需要新的道德框架,更直接的連結動物與普世的人權原則。   關於動物權利的新哲學   本書首先嘗試透過既有的「

人權」理論框架發展一套普世動物權理論。接著,作者再透過既有的「公民權」理論來解釋為什麼不同的動物有不同的權利。此處從「公民權」的定義與功能開始,並試圖分析人類與動物複雜的關係。第二部分作者更進一步說明,先前所提出的理論框架能如何應用在馴化動物、野生動物,以及城際野生動物(與人類社群互動密切可是沒有被馴化,比方說在城市中的老鼠、麻雀、鴿子等)。   與動物公民和平相處的未來   不論是寵物、經濟動物、野生動物,或是同樣居住在都市裡的城際野生動物,都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未來人類和動物之間的關係一定還會變得更加緊密,動物權利也變成我們不得不面對的重要議題。要釐清諸多與動物權有關的問題,本書利用人權

與公民權的概念建構了全新的理論架構,為未來討論提供了更多的思考方向。   學界推薦 黃宗慧 國立台灣大學外文系教授 錢永祥 中研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兼任研究員 李鑑慧 國立成功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媒體推薦 「……引人入勝且另闢蹊徑……這個豐富且創新的理論有許多值得稱許之處……《動物之邦》對於動物倫理與政治哲學兩個領域接做出重大貢獻,並將提供很多有趣的論辯。」 ——《哲學家雜誌》 「……認真深刻且文筆絕佳……《動物之邦》是本很有勇氣的書,並且在智性上成就非凡。本書是自辛格的《動物解放》以來,關於人與動物關係最重要的哲學著作……對於想要改變人類對待動物方式的人來說是種啟發。」 ——《加拿大

文學評論》

外籍移工驅逐出國之研究 -以人權保障為探討中心

為了解決外籍移工權益的問題,作者陳婉儀 這樣論述:

自1990年代起,在全球化時代以及市場經濟驅使之下,臺灣社會的產業轉型,進而開放外籍移工,以補足國內的勞動力斷層與缺口,並降低勞動力資本,直至當今少子且高齡化的社會,外籍移工仍然成為我國重要的勞動力來源。儘管在臺所申請之工作危險性高、工時長、薪資低、勞動環境與條件匱乏粗陋以及制度性保障的弱薄,甚至是「孤立而隔絕的少數」的弱勢團體,外籍移工之人權依然是我國和國際上探討人權基準的重要指標。 外籍移工人口數量逐年攀升,自進入我國國境前,入境時以及入境後,不論公權力施行的行政處分或事實行為、生活權益保障、勞動福利與條件、行政規範之調查和裁處,以及後續受遣返回國等權利侵害處分,其肇因源起

、裁量和遵行的法定程序,在以人權和人性尊嚴為思考起點的世代裡,不容忽視與剝奪。外籍移工遭受驅逐出國,其涉及的是人身自由之剝奪。因此,無論是執法機關或社會福利團體中的移民行政人員、警政以及勞政、社政人員等,在第一線面對外籍移工恐涉違法及違序情事或其他行政裁量之違反,均可能導致其受遣返回國的可能。 本論文探討行政機關執行之查察、證據蒐集以及行政執行時,行政機關是否審慎檢視對於外籍移工的人權保障以及法定權益,是否符合法律保留、法律優位、明確性、裁量性等行政原則,並且應符合比例原則之執法基礎和正當法律程序,避免有過度侵害人權之虞,或是有誤判,造成不可挽回甚至難以彌補的悲劇。本論文扣緊了藍領外籍移

工在驅逐出國之處分時,在多行政機關之協力下,是否賦予外籍移工充足的意見陳述和救濟程序,以及在行政程序過程當中,是否提供完整且符合規範的法律扶助和告知規範。在驅逐出國前之收容,是否能夠在行政效率和人權保障之下,求取法制與人權兼顧的行政措施。 傳統的武力對抗和軍事威脅所造成的生存危機,在21世紀始已逐漸和緩;非傳統安全威脅,諸如恐怖主義、人口販運、走私買賣、組織犯罪、各式暴力情事、情報偵蒐與反偵蒐、氣候變遷以及流行疾病之傳染、跨境犯罪型態多元、等等,其不斷擴散蔓延的特性,始得我國容易暴露在威脅當中無所遁形難以察覺。 因此,外籍移工蔚然成為融入臺灣社會的理所當然存在,然而,面對國家安全更應有最

高標準之維護和敏感度。在國家主權和人權尊嚴的權衡之下,應有合理、理性、符合人權精神以及國家安全之維護之考量,並且兼容並蓄,以維護國家主權和國際社會的和平秩序。 臺灣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在國家主權的權衡之下,對於外來的威脅或來自內部的危機與挑戰,有絕對必要性予以排除和嚴懲,絕不容許社會安全暴露於危機瀰漫當中,以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為首要。同時,更應兼顧人權精神和尊嚴,提昇我國正面、進步、民主的多元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