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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台北市成立管委會免費輔導活動-最新消息 - i-fare 福利好幫手也說明: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為落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立法目的,提高管理效率、 ... 臺北市公寓大廈暨社區服務協會」舉辦之公寓大廈管理相關課程之優惠券。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永然 和永然所出版 。

亞洲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蔡佩芬所指導 張哲維的 物業管理問題與現行法令衝突性之研究 (2021),提出台北市公寓大廈暨社區服務協會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物業、管理、物業管理、集合式住宅、公寓大廈。

而第二篇論文逢甲大學 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張森河所指導 龍志偉的 探討公寓大廈之管委會之運作成本控制 (2019),提出因為有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費用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北市公寓大廈暨社區服務協會的解答。

最後網站管理人員證照 - 台灣公司行號則補充:事務管理人員(總幹事) - 台北市公寓大廈暨社區服務協會. 本張證照即為「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證照」,內政部營建署於88年起規定須取得此證照才可執行公寓大廈管理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北市公寓大廈暨社區服務協會,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公寓大廈管理法律一本通(四版)

為了解決台北市公寓大廈暨社區服務協會的問題,作者戴東雄,李永然,林旺根,許啟龍,陳淑芬 這樣論述:

  公寓大廈的區分所有關係,涉及人法(住戶)的管理運作與財產法(區分所有)的所有、使用等錯綜複雜問題,也因此經常衍生許多爭議,例如:住戶對專有部分違規使用與管委會的爭議、住戶因管理費標準不一所生之問題、共有部分大、小公之爭議、公設點交問題、公設之分管契約與約定專用問題、三種停車位之登記與使用管理爭議……。如何讓您所建構、居住、管理的公寓大樓、社區步上軌道,免除以上困擾?是您眼前這本書最主要的目的。專家合輯,重量級首選,您千萬不能錯過!

物業管理問題與現行法令衝突性之研究

為了解決台北市公寓大廈暨社區服務協會的問題,作者張哲維 這樣論述:

台灣因人口成長及土地之減少,居住環境也隨著改變以集合式住宅為主流,早期的村落概念也在都市中形成,伴隨而來的物業管理制度,以及集合式住宅的住戶與管理組織,在這近三十年來的時間也迅速的發展開來,民國八十四年六月二十八日通過施行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集合式住宅正式終於有了法制的管理依據。現行物業管理業的產業依服務的範疇可大約分為三大類別,第一類:建築物與環境的使用管理與維護,主要是針對建築物本身外觀、結構、設施設備以及生活環境的管理維護;第二類:生活與商業支援服務,主要是針對商業型物業以及住宅型物業,在生活類別事項的服務;第三類:資產管理是針對物業資產的租賃管理區塊的服務。我國現行物業管理在法律

適用的部份,有區分為適用社區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以及適用物業管理業者或物業管理人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辦法、保全業法。但無論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是保全業法,其條文含概之內容範圍,又或是主管機關解釋函等,常常介於模稜兩可之間,也有各自解讀的問題產生。對於集合式住宅的管理組織、區分所有權人、以及實際使用的住戶,在進行管理的過程及認知上,是否有其適法性模糊境界之問題,然而物業管理業與行政主管機關對於法條之認知,是否亦有不同解讀而產生的問題,這些都是值得我們來探討。物業管理包含了廣義的建築物本體,及附屬的設施設備等修繕維護外,也包含了使用者生活中的衣、食、住

、行、育、樂等需求,然而除了這些之外尚與社會、治安、人文、經濟等,均有相當之關連性,如若未能充分了解其管理責任與法律關係,其牽涉層面之廣難以想像,本文以『物業管理問題與現行法令衝突性之研究』為題,主要是希望能為現行物業管理區塊的各種亂象,找出不適合或待加強的法規或觀念問題來注入新流,以期台灣集住合式住宅之使用者、管理者、業者與行政主管機關,能有新的思考方向,對於可能不合宜的法條,能有修改之建議,也希望能對疏漏未立法的部份得到立法機會。

公寓大廈管理法律一本通

為了解決台北市公寓大廈暨社區服務協會的問題,作者戴東雄、李永然、林旺根、許啟龍、陳淑芬 這樣論述:

  公寓大廈的區分所有關係,涉及人法(住戶)的管理運作與財產法(區分所有)的所有、使用等錯綜複雜問題,也因此經常衍生許多爭議,例如:住戶對專有部分違規使用與管委會的爭議、住戶因管理費標準不一所生之問題、共有部分大、小公之爭議、公設點交問題、公設之分管契約與約定專用問題、三種停車位之登記與使用管理爭議……。如何讓您所建構、居住、管理的公寓大樓、社區步上軌道,免除以上困擾?是您眼前這本書最主要的目的。專家合輯,重量級首選,您千萬不能錯過! 作者簡介 戴東雄   台灣省屏東縣人。民國26年8月21日出生於高雄市。民國49年6月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民國58年2月榮獲德國Mainz大學法學博

士。民國58年8月執教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以副教授、教授擔任民法親屬、民法繼承、公寓大廈法及法制史等課程,至民國83年9月止。在此期間,於民國71年8月至民國78年7月兼任台灣大學法律系主任與法律研究所所長。民國79年8月至民國83年9月止,兼任台灣大學法學院院長之職。民國83年10月至民國92年10月出任司法院大法官之職。自民國66年迄今,擔任法務部民法親屬與繼承修正委員會委員。民國94年6月榮獲德國聯邦總統一級十字勳章。   現為銘傳大學講座教授、國立台灣大學名譽教授,並擔任法務部民法親屬與繼承修正委員會之召集人。   主要著作有「親屬法」(戴炎輝、戴東雄、戴瑀如合著)、「繼承法」(戴炎

輝、戴東雄、戴瑀如合著)、「親屬法實例解說」、「繼承法實例解說」、「中世紀意大利法學與德國繼受羅馬法」等。 李永然   台大法學士、台大法學碩士、台大法律研究所博士班研究、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現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內政部營建署法律顧問、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法律顧問、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榮譽理事長、陸委會台商張老師、上海博恩律師事務所首席顧問、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行政院退輔會法律顧問、海基會財經法律顧問;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永然投資諮詢公司、永然法律研究中心等創辦人、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曾任教淡江大學、輔仁大學、文化大學、銘傳大

學、國立體育學院;聯合報、中國時報、工商時報、經濟日報法律專欄主筆;中廣公司、漢聲電台、復興電台、中央廣播電台及佛光衛視法律專欄主講人 林旺根   經歷:台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台北縣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土地改革協會理事、台灣都市再生學會常務理事、內政部(95~97)委託都市更新平台顧問、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委員、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聯會第四屆理事長、第三屆地政頁獻獎得主、內政部營建署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培訓講師、文化大學教育推廣部講師、林旺根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   著作:不動產登記與實務、房地產致富術——契約篇、房地產致富術——產權保障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解讀(合著)、房地產稅法有機書

(三冊套書)、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實用權益、不動產經紀法規(合著)、洞悉房屋買賣錯誤100點 許啟龍   學歷: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政治大學法研所民法組就讀中  經歷:86年律師高考格、植根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陳祖德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現任: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桃園所合夥律師  著作:管好你的公寓大廈 陳淑芬   學歷:輔仁大學法學士、86年律師高考及格   經歷:行天宮文教基金會法律講座、松山社區大學講座、台北市公寓大廈暨社區服務協會「公寓大廈事務管理服務人員訓練班」講師、永然法律研究中心——預售屋買賣糾紛、成屋買賣與仲介糾紛、不動產租賃法律糾紛課程講座   現任: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主任律師

、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   著作:預售屋新制法律即時通(合著)、板橋市公所公寓大廈法律實務問答(合著)、投入都更,你準備好了嗎?(合著)

探討公寓大廈之管委會之運作成本控制

為了解決台北市公寓大廈暨社區服務協會的問題,作者龍志偉 這樣論述:

目錄誌  謝 I摘  要 IIABSTRACT III圖目錄 V表目錄 VI第一章 緒論 1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背景 1第二節 研究目的 4第三節 論文架構 4第二章 文獻探討 6第一節 公寓大廈的定義 6第二節 公寓大廈管理法規 8第三節 公寓大廈收入研究 13第四節 公寓大廈支出項目研究 13第五節 管理委員會權限研究 14第六節 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機制、功能研究 15第三章 模式建構 17第四章 管理費分析 22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26參考文獻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