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國際藝術村場地租借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挖掘到下列精選懶人包

國立東華大學 公共行政研究所 朱景鵬所指導 徐儷玲的 閒置空間再利用之政策探討-以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為例 (2011),提出台北國際藝術村場地租借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閒置空間再利用、文化創意產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而第二篇論文元智大學 藝術管理研究所 王德育所指導 佟立華的 從文化外交角度探討文建會駐紐約台北文化中心之轉型 (2006),提出因為有 文化外交、紐文中心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北國際藝術村場地租借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北國際藝術村場地租借,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閒置空間再利用之政策探討-以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為例

為了解決台北國際藝術村場地租借的問題,作者徐儷玲 這樣論述:

2002年5月文建會配合政府推動「挑戰2008國家重點發展計畫」,將閒置空間與文化創意產業結合,期望藉由此項政策之推動,將已經廢棄卻具有文化意涵之空間結合民間的力量,發揮創意將之活化利用。於是運用台灣菸酒公司之舊酒廠於全台包括台北、台中、嘉義、花蓮及台南等五個閒置空間,規劃共五處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以此做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據點、藝文表演空間及跨領域交流平台。 本研究以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為個案,藉由閒置空間再利用之文獻回顧,吸收國內外閒置空間再利用成功案例之經驗,給予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參考意見,最後運用回應性評估政策理論,以此理論提出四個評估標準及六項評估指標設計訪談大綱,採

用深度訪談了解政策利害關係人對園區之看法與認知後,針對閒置空間再利用為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於2007年開放至今2011年共四年的時間,探討其執行後所帶來的政策效應做一評估,以瞭解政策利害關係人對於政策的要求、關切與議題。 最後以六項評估指標目標達成度、政策執行效能、政策落實程度、問題解決程度、資源分配公平性、政策設計妥適性、政策利害關係人感受及政策利害關係人期望等做為評估面向,評估閒置空間再利用政策執行後是否有達到政策執行前所預期之期望,做一分析與結論並依此提出研究建議與後續研究建議,期望能提供給政府相關部門及即將營運的團隊做為未來推動相關業務之政策參考。

從文化外交角度探討文建會駐紐約台北文化中心之轉型

為了解決台北國際藝術村場地租借的問題,作者佟立華 這樣論述:

文建會駐紐約台北文化中心成立於一九九一年,早期以辦理「台北藝廊」及「台北劇場」各項展演活動為主,推介我國具代表性的藝文節目至國際舞台。二○○二年七月,文建會裁撤劇場與藝廊,紐文中心的工作方向轉型以透過向外租借場地、參與當地重要藝術節、或與著名展覽機構進行合作等方式進行文化交流。然而,轉型後的紐文中心雖然運作型態改變,但在人力及資源並未增加的情況下,與轉型前相較,在定位、組織、展演辦理方式、以及宣傳等方面仍存在部份問題。文化外交指的是國家與國家及其人民之間,為了促進彼此的了解與認識,所進行思想、藝術、資訊以及其他文化方面的交流,這種和平、包容的交流方式達成的效果要比政治上單純的外交行為更大。對

我國來說,這樣的方式對於已有邦交的國家間,可增進互相的文化交流;沒有邦交的國家,則可以「文化交流」代替實質的國際外交。紐文中心位於世界藝術匯集之紐約,在推動我國文化外交上具有極佳的地理位置,本文試圖從文化外交的角度就紐文中心轉型後面臨的問題尋找解決之道,並進一步思考其定位與經營策略,對紐文中心未來的經營發展策略提出建議,希望利用紐文中心本身特殊的優勢,將有限的資源作最大效果的利用,成功推動文化外交,以開拓我國在國際的生存空間、提升國際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