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案件查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挖掘到下列精選懶人包

另外網站地檢署傳票沒寫第幾法庭開庭,該如何查詢?也說明:地檢署 核發的開庭通知(傳票),上面會記載開庭的日期、時間, ... 輸入案號及查詢序號後,就可以查到是第幾偵查庭,也可知道自己的案件是排在第幾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鄭津津 博士所指導 林素鳳的 受僱藥師勞動條件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 (2020),提出台中地檢署案件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藥師、勞動契約、勞動條件、勞動權益、工作時間、工資、出勤紀錄、特別休假、勞工退休金、高薪低報、資遣費、勞動檢查、團結權。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盧映潔所指導 張維哲的 我國法警體制現況與興革 (2019),提出因為有 法警、員額配置、考訓制度、應勤裝備、值班、加班、補休、勞動權益、過勞、法警職權行使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中地檢署案件查詢的解答。

最後網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全球資訊網則補充:... 日)開考,提醒應檢人遵守相關防疫措施,准考證將於11月30日起寄發,慎勿跑錯考場。 ... 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408204 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6-7樓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中地檢署案件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受僱藥師勞動條件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台中地檢署案件查詢的問題,作者林素鳳 這樣論述:

我國受僱藥師自適用勞動基準法至今已有23年,然受僱藥師受到不合理的勞動條件,以致其勞動權益受損之勞資爭議情事頻傳。根據勞動部統計,2019年國內「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即有903件,其勞資爭議案件之權利事項當中以「工資爭議」最多,其次為「資遣費爭議」。另由司法途徑受理有關受僱藥師之勞資爭議案件,以裁判案由來分析,爭議案件當中以「給付資遣費」最多,其次為「確認僱傭關係」。由此可見我國勞動法令在執行實務上,因勞資地位的不對等,致使受僱藥師面臨諸多勞動條件不足之困境。本文透由文獻分析法與深度訪談法兩種方式,實地瞭解我國診所受僱藥師勞動條件現況與問題、相關法規範與爭點。本研究發現不僅藥師對於自身

的勞動權益及義務相當薄弱;雇主對勞動法令亦存在誤解、因成本考量而不願守法、對法令概念仍然很模糊致遵循能力不足,甚至有知法犯法等執行層面之疏漏。毫無疑問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亦有勞動檢查人力不足與勞動檢查量能不足之問題,以致無法有效遏止這些診所「慣老闆」違法的情事一再發生。本研究提出之建議如下,期望將來能做為有關單位引用,或是主管機關、政府部門立法或修法之參考。1. 政府或立法機關應修法加重罰則。2. 政府或立法機關應修法,增加雇主故意違反之刑罰。3. 主管機關應增加勞動法的教育講習或課程。4. 主管機關應加強定期對診所實施勞動檢查。5. 勞動法令教育應加入高中職以上必修之通識課程。6.

受僱藥師應團結組織工會。

我國法警體制現況與興革

為了解決台中地檢署案件查詢的問題,作者張維哲 這樣論述:

臺灣法警於現今執行勤務上所面臨的困境包括:第一、法警人力不足及分配不均引發勤務執行上之困難,除難以遵循相關戒護規定外,勤務超載對法警身心上的負擔及人員高流動率之問題亦接踵而至。伴隨深夜不訊問制度、提審制度及國民參審制等法制變革,對法警勤務負荷上無疑雪上加霜。第二、法警對民眾之安檢、人犯之搜身、警械之使用及法庭秩序之維持等干預權行使尚未法制化下的問題,在人權意識高漲的時代,往往導致法警於執法上備受挑戰、力有未逮。第三、法警考訓制度上之缺失、執勤裝備之不足及部分不合時宜之法警戒具使用上的規定,亦誠屬重要且應予檢討之範疇。 另一方面,法警之勞動權益問題也長期受到忽視,包括:第一、民國

107年10月1日以前,司法院為規避法警工時補償與過勞之問題,長期將法警於上班時間以外之值勤視為「值班」,規避加班費之給予。經過台灣法警工會及各方的努力下,才促使司法院提出「值班新制」,法警從請領值班費,到兼採領取加班費及給予補休以為工時補償。然而新制運行下,除未確實解決舊制過勞之問題外,減縮支給加班費、強制給予補休假,除適法性顯有疑義外,仍難謂符合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所謂「相當之補償」。第二、法警之一般加班時數不足、專案加班請領範圍受限,也是未來制度改革上之重點。 是以,針對上述議題本文試圖在立法論及實務運作面上提出相關建議。立法論上包括:第一、修法簡化法警勤務,按現行法警勤務性質分

別委託民間辦理、回歸院外司法警察行使,甚至直接免除非法警本職之工作,以有效運用現有法警人力。第二、未來於法警員額配置上,應綜合各法院之案件量、院區面積及轄下簡易庭設置數量等客觀因素,而非僅以法官人數配置比例作為法警人力配置之唯一考量,以解決長期以來法警人力配置不均之問題。第三、對於法警行使公權力可能干預人民基本權利之行為,制定法警職權行使法,杜絕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所產生之爭議。第四、針對法警之考訓制度、應勤裝備之調整、延誤開庭處罰機制之創設及修正法警使用戒具要點部分條文,提升法警之執法品質。第五、在法警之勞動權益上,一方面研議法警之值勤新制,給予加班人員自由選擇請領加班費或選擇補休,並透過公開透

明之備勤休息機制,減緩法警過勞的問題。另一方面探討法警覈實領取加班費之可行性。實務運作面上之建議,包括第一、運用科技設備輔助戒護管理。第二、透過電子卷證之推廣、審判筆錄記載要旨之落實及人犯庭期之優先排列,以提升司法效率。 最後,本文期許透過本篇論文之討論,加上統整、分析各受訪者之意見,積極喚醒政府對法警議題之重視,適時予以回應,進而建立較為公平、合理之法警制度。